國家藥監局發布《牙膏備案資料管理規定》,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規定,安全警示用語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強制性國家标準、技術規範的要求。如對牙膏限用組分、準用組分有警示用語和安全事項相關标注要求;對适用于兒童等特殊人群牙膏要求标注相關注意事項;對添加氟化物的非兒童牙膏應當标注 " 本産品不适用于兒童 ";以及其他應當标注安全警示用語、注意事項的。安全警示用語應當以 " 注意 " 或者 " 警告 " 作爲引導語标注。(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