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3 日,河南林州一名叫崔中海的男子通過在網上發布實名舉報,稱 2015 年,其被他人誣告職務侵占、合同詐騙,經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于 2018 年 9 月以職務侵占罪判決有期徒刑 5 年 6 個月。2018 年 12 月,該案由河南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2020 年 9 月林州市人民法院判決其無罪。2021 年,他獲得林州法院給予的國家賠償 53.3 萬元。
崔中海在實名舉報中稱,在被誣告職務侵占罪一案,林州市有部分公、檢、法相關人士涉嫌徇私枉法、濫用職權,不作爲亂作爲,緻使其被無辜關押近 4 年(1349 天),請求追究這些人員的責任。同時希望追究誣告者的刑事責任。
" 我恢複自由後,發現早已物是人非。家⼈精神抑郁,嶽父母含恨離世;企業癱瘓,生意停滞,損失巨大。4 年來,我向多個部門要求追究林州公檢法相關辦案人員的責任,但一直沒有結果。" 崔中海說,給他辦案的檢察官是河南省優秀公訴人、安陽市檢察業務專家、林州市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法官是 " 林州市十佳政法幹警 ",如此優秀的檢察官、法官,爲何守不住自己的關口,背後是否受到幹預、存在利益輸送?
據林州市人民政府網站 8 月 24 日消息,河南林州市政府新聞辦通報,8 月 23 日,崔中海在網上發布 " 實名舉報公檢法 " 相關信息後,林州市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情況将及時向社會公布。
24 日下午,崔中海的妻子告訴奔流新聞記者,當日林州市紀檢委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來家裏調查核實情況,期待此事有個好的結果。
編輯|段煉 杜恒峰 蓋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