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蘇法院爲遏制抗拒執行、逃避執行、規避執行、妨礙執行等現象,持續加大對拒執犯罪行爲的打擊力度,有力維護司法權威,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利及時兌現。2020 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判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包括相關妨礙公務、虛假訴訟以及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财産罪案件)1225 件 1367 人。
爲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被執行人積極糾正違法行爲、主動履行義務,助力形成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現公布 7 起江蘇法院打擊拒執犯罪典型案例。
子女就讀 " 貴族學校 " 露馬腳,刑事自訴促主動履行
湯某訴牛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南京秦淮法院調解,牛某需償還湯某借款本金 20 萬元及利息。因牛某未履行還款義務,湯某向該院申請執行。
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财産線索,南京秦淮法院查明牛某銀行賬戶頻繁有大額轉賬,其子女在高收費私立學校就讀,屬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因此将其涉嫌拒執犯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牛某迫于壓力履行部分款項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但履行期滿後牛某仍有 6 萬餘元未履行,後申請執行人提起刑事自訴。
自訴案件立案後,經法官釋明,牛某履行了執行款項。後湯某撤回自訴。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公訴轉自訴拒執罪案件。執行法官通過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這一線索發現被執行人轉移隐匿财産的事實,移送拒執罪線索後,被執行人迫于壓力履行了部分義務。在被執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協議的情況下,申請執行人提起刑事自訴,經法官進行法律釋明,被執行人最終主動履行了全部還款義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 花樣百出 " 抗拒執行 ,零口供 " 照樣被判拒執罪
2015 年,蘇州工業園區法院依法判決張某某、俞某某向邱某某還本付息共計 2500 萬餘元。因張某某、俞某某未能履行還款義務,邱某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階段,執行法院責令俞某某申報财産情況,并敦促其履行債務。俞某某拒絕如實向法院申報财産情況,故意棄用原先的手機号碼,拒不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在限制消費期間,俞某某以案外人名義購買豪車自用,先後兩次乘坐飛機外出,多次借用他人銀行卡用于日常收支、收取拆遷補償款。俞某某名下房屋被裁定拍賣時,串通案外人僞造房屋租賃合同,向法院虛假申報租賃債權,意圖阻礙司法拍賣。公安機關圍繞俞某某拒絕、虛假報告财産及多項違反限高令等行爲開展偵查工作,餘某某雖然未如實供述拒執行爲,但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公安機關最終以 " 零口供 " 移送起訴。
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經審理認爲,俞某某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
協助實施拒執犯罪,構成拒執共犯
2020 年 10 月,陶某某與田某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常州天甯法院判決田某某向陶某某賠付 78 萬餘元。因田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金錢給付義務,陶某某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中,田某某串通王某某将登記于田某某名下的一輛奧迪 Q5L 小型普通客車以虛假二手車交易的形式變更至王某某名下。執行法官向王某某核實上述車輛權屬情況時,王某某作出虛假陳述,隐瞞了車輛實際屬于田某某的事實。常州天甯法院認爲田某某、王某某的行爲涉嫌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系共同犯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查。案發後,田某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向陶某某履行全部金錢給付義務。
2022 年 12 月,常州天甯法院判決認定田某某、王某某的行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屬共同犯罪,田某某系主犯,王某某系從犯,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田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王某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隐匿死亡賠償拒不交出,罔顧親情須擔刑責
王某丈夫工作期間遭遇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保險理賠款及因公死亡補助金共計 120 餘萬元由死者父親吳某一人領取後未給付兒媳及孫女。王某及其女兒失去家庭生活依靠和主要收入來源,将吳某訴至法院,要求分割保險理賠款及因公死亡補助金。沭陽法院經審理,判決吳某将其中 54 萬元分給兒媳及孫女。判決生效後,因吳某未主動履行給付義務,王某及其女兒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沭陽法院傳喚吳某到庭接受财産調查,吳某拒絕告知款項去向。沭陽法院對吳某住所地進行搜查,但未搜查到相關款項和可供執行财産。鑒于被執行人吳某隐匿财産,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行爲,沭陽法院将吳某的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偵查。在公檢法機關的聯動威懾下,吳某家人迫于壓力将吳某隐匿的現金交給王某,後王某出具諒解書。2023 年 12 月,沭陽法院以吳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現代快報 + 記者 顧元森
(校對 許元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