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 @視覺中國
文|深瞳商業,作者 | 楚青舟
3 月 10 日,網易 LOFTER 正式發布給創作者的緻歉信;據了解,近日備受争議的 " 頭像生成器 " 功能也已下架。
對這家平台而言,持續發酵數日的 "AI 繪畫 " 輿情風波熱度正在慢慢下降。但對整個互聯網内容社區而言,真正值得讨論的話題才剛剛開始。
事實上,AIGC 遠非今天開始盛行,即使是 "AI 繪畫 ",抖音、B 站、QQ 等也都已經在 2022 年推出過相關功能。
但直到此次輿情,才讓從業者們認識到:AIGC 引發的版權命題,不再隻是學術話題或者假設性問題,而已經是當下重要的、現實的業務策略問題。
輿情之下,網易 LOFTER 迅速做了策略調整,并于今天(10 日)發布創作者保護計劃。在跟帖中一部分創作者稍感寬心,一部分創作者則表示要繼續觀察平台未來的動作。
而跳出 LOFTER 單個平台,對内容社區的創作者們來說,真正的問題要複雜得多。例如最直接的一點是:LOFTER 可以承諾 AI 不采集平台 " 太太們 "(作者們)的作品,但很多技術公司壓根不會這麽承諾。
就在我寫下這行文字時,這樣的數據采集也正在無數個角落發生。就像創作者 @納言所說:
我們不想自己的作品被喂 AI,也明白實際上不可能阻止科技煉圖的趨勢……
(LOFTER 創作者 @納蘭主頁截圖)
而對内容平台本身來說,它們的命題則并不僅僅隻是把握 AIGC 與 UGC 原創内容間的關系;社區整體的版權戰略,或許都會因此做出全新的調整。
一、并不新鮮的 AI 繪畫,爲什麽讓網易 LOFTER 招罵?
一向低調的網易 LOFTER 被輿情沖上熱搜第一,但早就遍布 "AI 繪畫 " 作品的一衆平台,用戶對 AIGC 态度卻似乎很平靜。這是個很有趣的現象。
不妨先簡單回顧網易 LOFTER 輿情的時間線:
1、3 月 6 日,LOFTER 上線開放 " 頭像生成器 "(此前内測版名爲 " 老福鴿畫畫機 ")。其基本功能是用戶可以根據關鍵詞,生成 AI 頭像。該功能上線後,即迅速引發輿情。
2、3 月 6 日當晚和 3 月 7 日上午,LOFTER 連發兩篇聲明,但并未完全平息輿情。
3、聲明發布後," 頭像生成器 " 功能被默默下架。輿情熱度慢慢下降。
4、3 月 10 日,LOFTER 官方發布緻歉信,并推出 " 創作者保護計劃 ":其中包括 " 上線并不斷完善反 AI 盜用、反惡意爬取的能力 "" 禁止 AI 内容作爲原創作品發布……建立 AI 内容單獨分區 " 等機制。
(使用 AI 功能生成的頭像 圖源:LOFTER 用戶)
雖然在官方表述中這是這是一款服務于 " 頭像生成 " 的工具,而且所謂的 " 頭像生成器 " 功能從上線到下架時間很短,真正應用的用戶其實不見得有多少,但卻能如此迅速的引發輿情,足以說明創作者們對此的高度關注。
如果對比抖音、B 站等平台上的相關應用,更可以看出 LOFTER 平台的特别性。
2022 年,"AI 繪畫 " 成爲抖音上最火的一款特效玩法;在 B 站,AI 侵入鬼畜區後,很多用戶留言問的則是:用的什麽軟件。
從技術層面來說,抖音 B 站的 "AI 繪畫 " 與 LOFTER 沒有本質區别。但前兩個平台上,很少有用戶關心 AI 訓練的數據集來自哪裏,是否侵權。這則和 LOFTER 面對的情況完全不同。原因何在?
在 LOFTER 的跟帖中,有一個觀點很具有代表性:在原創平台搞 AI,相當于學習軟件教作弊。
展開來說,一方面 LOFTER 擁有大量優秀的原畫師。它的創作者群體的屬性,決定了 AI 繪畫在這裏的觀感不佳。
更重要的是,這是切切實實的利益擔憂。抖音 B 站有大量采買的版權公司内容,二創文化也已深入人心;但 LOFTER 則是一個非常典型的 UGC 原創平台。
版權問題,是 UGC 平台與創作者之間最容易出現裂痕的地方。雖然 LOFTER 平台 " 頭像生成器 " 功能剛剛上線,官方也曾表示會限制使用場景隻允許作爲頭像,但是大家自然會聯想:
如果未來 AI 繪畫被大量分發,原創作品的曝光、收益就會受到很大影響。
越是在圈層氛圍濃厚的社區,越是願意 " 用愛發電 " 的地方,平台對于可能影響 " 利益機制 " 的考量,則必須更加謹慎。
越有愛,由愛生恨的反噬可能更大。這是值得 LOFTER 和所有社區産品值得警醒之處。
二、當創作者罵 AI 時,到底在罵什麽?
輿論永遠追逐熱點,LOFTER 風波熱度會過去,但問題并不停留在此:一向低調的 LOFTER 突然沖上熱搜,正反映出 AIGC 所帶來版權問題的重要性與典型性。
而相關的版權問題,至少會在兩個方面,重塑創作者與平台之間的共生關系。
第一點是相對直觀的問題:社區機制及權益保護的問題。
當創作者罵 AI 時,到底在罵什麽?
大部分創作者都不是 " 盧德主義者 ",長期來看不至于因爲有 AI 内容就與平台徹底割席。
在 LOFTER 跟帖區,不少創作者也表達了這層意思:他們明白在哪都可能面對 AI 沖擊,重要的是如何建立真正行之有效的社區機制,進行原創權益保護。
具體來說,哪些機制是最值得内容社區關注的呢?
從 LOFTER 在創作者保護計劃中的回應方向來看:不管是完善反 AI 盜用、反惡意爬取的能力;還是禁止 AI 内容作爲原創作品發布也好;解決的主要還是創作者知情權(區分 AI 與人類作品)、同意權(是否被 AI 學習)、以及權益分配(AI 與人類作品在曝光、收益上的策略)等核心利益問題。
這也是所有内容社區中,創作者最爲關注的現實問題。
而對于互聯網内容平台來說,有一個更爲關鍵的底層問題,即将進入決策層的考量之中。這就是第二個問題:AIGC 模式,導緻内容平台必須重新定位自身的版權戰略。
說的直白點:許多強調 " 平台 " 屬性的 " 内容平台 ",會加速強化 " 内容 " 屬性。隻有把内容版權更多掌握在自己手上,AIGC 模式所受到的限制才會更小。
舉例來說,在遊戲領域,已經有不止一家公司開始使用 AI 繪畫,但并沒有出現這樣的版權輿情。其根本點正在于:版權是遊戲公司自有的。
随着互聯網告别 " 平台 " 高速發展階段,内容平台本來就越來越意識到 " 内容 " 版權的重要性:版權模式是一切模式的基礎。
AIGC 模式之下,有遠見的 UGC 平台一定會按下加速鍵,通過自制内容、與創作者聯合創作、版權簽約等方式,将版權穩固在平台上。
區别隻在于,不同平台會采取不同的具體策略:
——知乎這樣的文字平台,在 ChatGPT 大火之時股價狂飙,更多在于它是優質的 AI 數據資料庫;如何讓這個 " 數據集 " 更加豐富和精準是需要關注的問題;
——音樂和視頻平台開始采取自制内容模式。頭部内容的流量是巨大的,AI 如果能有效提升自制歌曲的效率,收益就是巨大的;
——而對LOFTER 這樣原創屬性突出的平台來說,原創内容與 AI 内容的分區、分類管理,則會是很重要的策略支點。
如果說原創畫手是藝術家的話,AI 則是工業化模式生産者。長期來看,既然 AI 繪畫趨勢難以避免(這裏指的是在全網),用戶對不同類型内容也會産生不同的需求,那麽,盡快補足 AI 管理規範上的缺失确實是當務之急。
LOFTER 創作者保護計劃的策略方向是對的,不過客觀說,當下對 AI 管理規範體系化建設的探索也充滿挑戰。
但也唯有如此,才能既避免完全拒絕 AI 内容所導緻的内容缺失(相比其他平台);也避免 AI 與原創作品混淆帶來的創作者不滿與用戶體驗混亂。
最後,我還是想引用創作者 @納蘭的話:
" 繪畫不會消亡,就像汽車沒有取代馬車,攝影沒有取代油畫,但……黃金時代一去不返,現在我們需要做到的可能是讓後代不‘被竭澤而漁’。"
好的創作者永遠會發光,但對許多作者特别是腰尾部作者而言,AIGC 帶來的沖擊确實是殘酷的。
而對平台來說,AIGC 帶來的版權治理問題,也的确已經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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