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 月 11 日)
記者從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獲悉
知名演員張凱麗訴勞某
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迎來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
勞某發布的相關内容構成侮辱诽謗
侵犯名譽權
被告勞某需賠償張凱麗
精神損害賠償金、經濟損失等
共計 30500 元,并發布緻歉聲明
據悉,勞某已在《人民法院報》刊登緻歉聲明。勞某稱,張凱麗女士在得知本人家庭存在經濟上的困難後,決定免去賠償款," 今後本人一定遵紀守法,不會再犯此類錯誤。"
張凱麗代理律師表示,網絡并非法外之地,網友們不要随意傳播未經證實的内容。
判決書顯示,張凱麗作爲一名演員,具有廣泛的知名度。勞某在其運營的公衆号中發布了兩篇文章,使用了 " 張凱麗牽出上億大案,代言虛假廣告 " 以及 " 無底線撈金 " 等内容。
法院認爲,涉案文章标題及内容帶有明顯指向性,對于原告人身權益存在較高侵權風險,上述描述可能造成公衆對原告的誤解,導緻原告社會評價降低,法院認定相關内容已構成對原告的诽謗,侵犯原告名譽權。
去年 1 月,中國廣播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演員委員會(簡稱演員委員會)曾針對張凱麗代言某産品的謠言發聲。演員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個别自媒體爲獲取流量,炮制毫無事實依據,憑空杜撰張凱麗與該産品之間的經營和股權關系,通過 " 标題黨 " 等方式誤導公衆,惡意诋毀,已經涉及網絡尋釁滋事性質。
張凱麗的代理律師表示,當下一些網友、自媒體靠造謠辱罵明星博取流量和利益,已形成了一種不良風氣。目前,中央網信辦發布通知,将開展爲期兩個月的 " 清朗 · 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 " 專項行動,其中就包括 " 自媒體 " 亂象、網絡水軍操縱信息内容、短視頻信息内容導向不良等諸多公衆關注的問題。
此次行動直接從國家層面對相關網絡平台進行約束,有利于打擊不良自媒體賬号,倒逼平台主動對相關網絡賬号采取更加積極的監管行爲,從而從根源上杜絕自媒體亂象的産生。
來源:新聞坊綜合紅星新聞(記者:邱峻峰)、北晚在線、@晨報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