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勞榮枝案 " 相關消息再次受到關注。這次是由一份北京律協的《立案通知》引起的熱議。《立案通知》中顯示,江西高院向北京市司法局發函,反映勞榮枝的代理律師吳丹紅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爲。
△勞榮枝案二審現場
确認收到通知,吳丹紅否認違規炒作案件
4 月 25 日," 京律協立【2023】第 146-1 号 " 通知在網上流傳。該份通知顯示,近期,江西高院向北京市司法局發函,反映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吳丹紅律師在代理案件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爲。該案相關材料現已移送北京市律師協會處理。
通知中提到,江西高院的函件中稱,吳丹紅律師在擔任勞某某辯護人期間,通過微博 " 吳老絲 "、微信公衆号 " 天下說法 " 發表多篇文章及評論,涉嫌違規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發表诋毀辦案機關的不當言論等違規行爲。
最終,北京律協決定對吳丹紅立案調查,并追加他所在的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爲被調查人,吳丹紅及友邦要在 10 個工作日内提交書面申辯意見、情況說明等材料,落款時間爲 4 月 23 日。
據澎湃新聞報道,4 月 25 日晚,吳丹紅向記者證實了上述通知的真實性。" 我大概是前天收到的。" 他說," 但我沒發到網上去,誰發出去的我不知道。"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4 月 25 日,吳丹紅在個人微博 " 吳老絲 " 稱自己對勞榮枝一案依法辯護,一個采訪也沒有接受,也拒絕讓媒體報道律師,否認自己 " 違規炒作案件 "。對于 " 诋毀辦案機關 " 一事,吳丹紅也在微博予以否認。
△吳丹紅微博截圖
據大河報報道,北京市律協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不便透露情況," 投訴案件的審查是内部的 "。
勞榮枝案二審維持原判,正在死刑複核階段
吳丹紅是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也是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的兼職律師。2022 年 8 月,勞榮枝一案在江西高院二審開庭期間,吳丹紅作爲辯護人參加了庭審。
此案二審期間,吳丹紅作爲辯護律師提出,認定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缺乏充分的客觀證據,勞榮枝系法子英作案的從犯。法庭認爲這些辯護意見與查明的事實不符,于法無據,未予采納。
△勞榮枝案二審現場
公開資料顯示,勞榮枝,女,出生于 1974 年,18 歲從九江師範學校畢業,後被分配到九江某學校任教。成爲教師一年後,勞榮枝在當地認識了大她 10 歲的男子法子英。1996 年,勞榮枝辦理停薪留職後,跟随法子英一起離開九江。兩人流竄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等地,涉及 4 起案件 7 條人命。
1999 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捕後,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同年 12 月 28 日執行槍決。逃亡近 20 年後,勞榮枝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在福建廈門落網,同年 12 月 17 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勞榮枝批捕。2020 年 12 月 21 日、22 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2021 年 9 月 9 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勞榮枝被判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罪,決定執行死刑。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勞榮枝當庭提出上訴。2021 年 9 月 23 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了勞榮枝的上訴。
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 日,連續三日,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案,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同年 11 月 30 日,勞榮枝案二審公開宣判,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3 月 22 日下午,最高院勞榮枝案死刑複核庭,當面聽取了勞榮枝複核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律師同時遞交了 282 頁、約 20 萬字的辯護意見材料,但詳情暫時不便公開。同時,複核庭還向律師反饋,律師要求最高檢對勞案死刑複核進行檢察監督的申請,最高檢收到并聯系複核庭,将會随案件進展進行檢察監督。
這份投訴是否會影響到勞榮枝的死刑複核結果?4 月 26 日,在《立案通知》中所提到的公衆号 " 天下說法 " 中,轉載了一名業内律師的文章,文章中寫道:" 勞榮枝案再度引起社會普遍關注與議論,是否會對死刑複核的法官造成影響?吳丹紅被司法投訴,不管最終成立與否,是否會讓複核法官對代理律師有了不良印象(律師違規辦案),進而否決複核階段的律師觀點?" 表明了對吳丹紅被調查一事的擔憂,擔心其會影響勞榮枝案的死刑複核結果。
現代快報 + 記者 陳子秋
(圖片來源 江西高院 編輯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