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一女子常到一家自助餐店消費,每次點餐量巨大,還偷偷打包。店家曾提醒她不要浪費也不能打包,但該女子表示肯定能吃完。經核對,該女子一個月 5 次到店,共計點餐 45653 元,實際支付 1010 元,店家将其告上法庭。近日,雙方達成和解,女子向店方補交 44543 元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