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2 日," 新疆文旅投訴 " 通報:
今年 4 月中旬以來,全疆發生多起旅行社惡意 " 甩團 " 事件,造成烏魯木齊、昌吉、吐魯番等地大量内地遊客滞留。
爲加快案件的辦理,嚴厲打擊旅遊市場不合理低價遊、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行業亂象,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督局牽頭開展旅遊市場集中辦案工作,由烏魯木齊市文化和旅遊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承辦,同時抽調吐魯番、昌吉、阿勒泰、塔城、伊犁、哈密、喀什等地州業務骨幹展開調查。
案件基本情況
經調查," 甩團 " 案件均爲内地旅行社以低價招徕、組織赴疆遊客,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遊客購物未達預期,在行程中拒絕履行合同,授意導遊或全陪 " 甩團 " 造成,共涉及上海市、杭州市、溫州市三地遊客共 270 人。
4 月 15 日,熊樂國際旅行社上海外聯部負責人文某通過微信群等各種渠道發布 " 全景新疆 17 日遊 " 宣傳廣告,韋某等人通過朋友互相介紹在上海、杭州組織招徕 85 人報名參加該行程。出發前,韋某作爲遊客代表與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了旅遊合同,抵達新疆後,熊樂國際旅行社負責人徐丹丹安排他人通過微信與韋某簽訂了第 2 份合同,合同乙方旅行社爲熊樂國際旅行社。徐丹丹以喀納斯天氣惡劣爲由要求每名遊客補交 800 元,遭到遊客拒絕,旅行團被甩。
4 月 16 日,上海多家旅行社招徕、組織遊客 30 人,從上海出發開展 " 全景新疆 17 日遊 " 行程,接待社爲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該團消費不足,2023 年 4 月 28 日,該團在行程最後一天在烏魯木齊市米東區被甩。
今年 4 月,溫州市多家旅行社與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了《散客委托招徕确認書》,并将組織、招徕的 155 人于 4 月中旬分 3 批開展 " 全景新疆 17 日遊 " 行程,地接社爲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4 月 28 日,其中 28 人團在昌吉市被甩;4 月 29 日,其中 93 人團在吐魯番市被甩,34 人團在烏魯木齊市被甩。
涉案公司情況
經查,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持有《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徐增标。2022 年,該旅行社因未與旅遊者簽訂書面旅遊合同,被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 5 萬元,該社負責人徐丹丹被罰款 4000 元(公司和負責人的行政處罰至今尚未履行)。該旅行社多次存在惡意 " 甩團 " 行爲,已被海口市停止了海南省旅遊電子行程系統的使用,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目前,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全國範圍内設立分公司 14 家,無一家分公司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持有《營業執照》,注冊時間 2022 年 7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朱興春,無經營旅行社業務資質。經執法人員核實,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其住所地址辦公,無法聯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據調查,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某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辦理公司注冊業務,法定代表人朱興春全程未露面,僅由徐丹丹通過微信方式提供相關文件材料并支付代辦費。該代辦公司還接受徐丹丹的委托,分别在經濟技術開發區 ( 頭屯河區 ) 、兵團十二師五一農場注冊了新疆骢域國際文化旅遊有限責任公司和新疆文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文泰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申請辦理《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未被通過。
據了解,5 月中旬以後,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還将使用涉案相同模式接待幾十個團 2000 餘名遊客前來新疆旅遊,其中涉及上海、浙江、江蘇、安徽 4 省(市)7 市。
案件查辦情況
目前,集中辦案組通過掌握的證據資料,已對兩家涉案旅行社立案調查。由于上述 2 家公司涉案金額巨大、牽涉遊客人數衆多,已經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集中辦案組已将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案件線索移交海南省相關部門,拟将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經營罪移交公安機關受理。
同時,内地多家旅行社涉嫌将旅遊業務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涉案導遊涉嫌私自承攬業務等案件線索将移交相關省(市)文旅部門處理。
調查發現的問題
執法人員在調查中發現,旅行社及交通運輸行業存在諸多管理漏洞,造成案件的調查取證困難。
一是交通運輸行業陰陽合同現象普遍。本次涉案旅遊車輛涉及 6 輛旅遊大巴,分屬 5 家不同的租車公司,均爲涉案人員制造虛假包車合同辦理包車單,實際用車單位與包車單上登記用車單位完全不一緻。
二是公司注冊門檻過低,使用虛假信息代辦嚴重。經查,涉案人員徐丹丹委托代辦公司注冊 3 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全程未露面,實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根本無法聯系到相關責任人,所留聯系電話也無法打通。
三、旅行社惡意低價現象屢見不鮮。部分内地旅行社發布新疆旅遊線路産品涉嫌低價競争,實際以要求遊客購物獲取回扣賺取利潤,無法保證旅遊者旅遊質量,嚴重影響了我區旅遊行業的健康發展。本次涉案部分旅行社發布新疆旅遊産品宣傳最低 1980 元 /18 天且買一送一,平均每名遊客 18 天吃住遊團費不足千元 ( 實際成本在 4000 元以上)。
本次 " 甩團 " 案件,涉案人員衆多,涉案金額較大。涉案人員分工明确、組織嚴密,通過編造多種虛假身份利用微信、手機等通訊工具進行操作、聯系、轉賬,隐蔽性較強。目前已經能夠基本确定,熊樂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駿騁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實際爲同一批人員負責具體業務。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