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9 月 17 日消息,近日,一則 # 幫朋友送跑車保養撞車修車費 30 萬 # 的話題在社交媒體引發關注。
據報道,江蘇的孫某花 70 餘萬元購買了一輛轎跑車。拿到車後,孫某就讓好兄弟王某幫忙把車開到 4S 店做保養。結果王某行駛時發生事故,緻行人受傷,車輛受損。
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因爲當時購買的車輛保險還未生效,維修費用要 30 萬。
從曝光的視頻資料來看,被撞的車輛是一輛寶馬 M4 Competition,王某平時沒駕駛過類似的車型,加速過程中車輛甩尾,導緻失控撞車。
雙方溝通後,車主孫某希望王某承擔一半,因無法達成一緻,起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爲,王某将車輛送去保養,不屬于他的工作範圍,所以雙方構成無償委托。
最終,經過調解,王某賠償孫某車輛損失 45000 元。
法官表示,車主應盡到更多的注意義務,而作爲受托人,他隻對在無償委托的過程當中起到相應的注意義務,注意義務也就僅限在 10 到 20% 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