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潇湘晨報
記者 | 吳陳幸子
10 月 7 日,潇湘晨報記者從代理律師處獲悉,2021 年福建漳州一小吃店老闆林某砍殺鄰居張某 62 刀一案一審宣判。林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賠償原告共 5 萬餘元(喪葬費)。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林某作案後撥打 110 報警,錄制視頻反誣被害人先動手傷人才進行反抗,使用水果刀刺傷自己以制造正當防衛的假象。另據鑒定單位認定,林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 / 妄想性障礙,作案期間處于發病期。
10 月 9 日,張某妻子吳女士向記者表示,對林某精神鑒定結果持異議。對于一審宣判結果,張某家屬就刑事部分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民事部分已當庭上訴," 我們希望能對兇手立即執行死刑。"
兇手反鎖客廳門持刀追砍 60 餘刀
後自刺兩刀僞造正當防衛并報警
據吳女士回憶,2021 年 8 月 6 日事發當天上午,丈夫還來過自己單位一趟送東西。單位離得不遠,位于林某小吃店右側,其左鄰店鋪即爲張某的廣告店。張某在回店路上被林某叫住。
當日中午 12 時許,吳女士回到店裏,未見丈夫身影。因腰十分酸痛,她在沙發上躺下休息。随後不久婆婆叫她,稱林某給張某幹爹打電話,說他和張某打起來了,兩人傷得很重。吳女士和婆婆當時都不覺得事情有多嚴重,隻是有些意外,張某平常都不跟人發生什麽矛盾,怎麽會打起來?
據法院審理查明,因林某懷疑張某在該廣告店内安裝竊聽器,竊聽其說話,并将說話的内容傳播出去,對張某心生怨恨。2021 年 8 月 6 日 11 時許,林某以量其家中二樓客廳電視背景牆爲由,誘騙張某至其住處二樓客廳,後林某将客廳房門反鎖,并持一開山刀追砍張某,先後砍中張某的頭面部、頸部、胸腹部、四肢等部位達 60 餘處,造成張某當場死亡。
案發後,林某發送微信視頻、語音給親友,并撥打電話報案。經鑒定,張某系全身多處被單刃銳器砍傷,緻創傷性休克死亡。此外,據林某供述,其爲了制造正當防衛的假象,逃避法律追究,自己左手持刀捅刺自己右胸口兩次。
吳女士稱,張某店鋪約開于 2015 年底。林某的店改了很多次生意,2021 年剛改爲小吃店時還找張某做過廣告。兩家因爲停車的事情有過一些小摩擦。" 我家生意比較好,客人有時候停車可能會停到他們門口,他跟我丈夫說過不要停在那,我們也說好了。還有一次是他朋友停車直接停在我們店門口,擋住了,我跟他說他沒理,我就有些生氣找我丈夫來,也是很和氣地講,然後他就讓他朋友把車挪了。" 除此,吳女士沒感覺兩家有過什麽矛盾。
而據林某供述,其認爲,2017 年開始,張某在自己家的窗戶安裝了竊聽器,并通過多種手段影響了自己小吃店的生意。2021 年 8 月 2 日,自己叫張某去家裏客廳裝修,本來這天就想動手打他,但沒有行動,至 8 月 6 日再次叫其來到自家客廳,持刀進行砍殺。
兩家鑒定中心認定
兇手患有妄想性障礙 / 偏執性精神障礙
據法院查明,此案偵查機關先後依法委托兩家鑒定中心對林某的精神狀态及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鑒定,均認定林某患有妄想性障礙 / 偏執性精神障礙。
第一家鑒定中心主要是基于林某因妄想性障礙實施犯罪,作出林某實質性辨認能力喪失,評定爲無刑事責任能力的鑒定意見。
第二家鑒定中心認爲,林某以量電視牆爲由将被害人騙至住處二樓客廳實施犯罪、作案過程中将二樓客廳的門反鎖、不讓被害人拉開窗戶、窗簾求救,作案後又撥打 110 報警、錄制視頻反誣被害人先動手傷人才進行反抗、使用水果刀刺傷自己以制造正當防衛的假象等一系列行爲,反映出林某在作案時對自己行爲的性質、後果有一定的辨認或控制能力,并未喪失全部辨認能力,隻是在辨認能力及控制能力削弱的情況下實施了本次犯罪。
法院采用第二份鑒定意見作爲定案依據。法院認爲,被告人林某持刀連續砍捅被害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林某誘騙被害人張某到家中,持砍刀連續砍捅被害人頭面部、頸部、胸腹部等人體重要部位,造成全身 60 處砍創傷,頭面部及雙上肢創口多深達骨,造成左燒動脈離斷以及左枕骨、右下領骨、左鎖骨、左尺骨、右尺、燒骨等多處骨折,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鑒于林某患有偏執性精神障礙 / 妄想性障礙,作案期間處于發病期,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但根據林某的犯罪手段、人身危險性等情況,依法決定對其限制減刑。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訴求的喪葬費 50500 元,于法有據予以支持,其他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 事發後,吳女士搬離店鋪東西時拍下的照片
家屬質疑精神鑒定意見依據鑒定材料不完整
申請刑事抗訴
對于林某的精神鑒定結果,被害人家屬表示質疑。
吳女士委托的訴訟代理人侯士朝律師表示,林某無精神病就診史,家族中也無精神病史,其有過兩段婚姻,育有兩名子女,其中一名小孩 5 歲多。相關證據顯示,案發前林某經營的小吃店還在正常營業,林某還邀約多位朋友去其家中喝茶,案發前一晚還給别人介紹對象、找人算命運和财運,案發當天及自殘住院期間的醫生護士都說他正常,沒有什麽異常。認識他的人也除了說他性格有些偏執外,沒有一人說他是精神病。
此外,法院采用的第二份鑒定意見鑒定日期是 2022 年 6 月 13 日,鑒定意見書是在 2022 年 7 月份出具的,其依據的林某訊問筆錄并非林某故意殺人案的全部筆錄,并不能全面反映出整個案情。後公安機關在 2022 年 10 月份又對該案進行了補充偵查,對部分事實日常表現不清的地方進行了完善,增加了部分證人筆錄。侯士朝律師認爲,該鑒定意見依據的鑒定材料不完整。
據一審判決書顯示,原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林某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判令林某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合計 314 萬餘元;還提出對被告人林某作案時的精神狀态及刑事責任能力重新鑒定。該重新鑒定的意見未經法院采納。
10 月 7 日宣判時,吳女士已當庭上訴,刑事部分也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吳女士告訴記者,丈夫平日與人相處良好,兩人育有兩女(一人 9 歲,一人 5 歲),丈夫是家裏的經濟支柱。對于林某犯下的罪行,吳女士希望能爲丈夫讨回公道," 希望對兇手立即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