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證監會就《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梳理發現,《意見稿》對私募股權投資的投資門檻、基金募資、基金退出清算等方面均作了細化安排,還提出過渡期安排給予私募基金機構一定的整改時間。《意見稿》發布後引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高度關注,業内普遍認爲,相關舉措有助于進一步規範和促進行業發展,但部分舉措值得進一步商議和斟酌。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稿》強調了創業投資基金的差異化管理,但還未有更明确的具體支持措施和相關條件,盡快明确相關細則,成爲行業共同的呼聲。(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