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涼拌黃瓜 " 有點 " 熱 ":先是有媒體報道,杭州一名 67 歲的男子因食用一盤隔夜冷藏的涼拌黃瓜後,感染性休克,經搶救才轉危爲安;接着," 上海多家餐館因在涼皮裏加黃瓜絲被罰 " 的消息登上熱搜,有網友疑惑,難道不能賣 " 涼皮 + 黃瓜絲 "?
事實上,這些話題的核心并不是黃瓜,而是冷食類、生食類食品的安全。相關餐飲企業被罰,最主要的原因是 " 涼皮 + 黃瓜絲 "" 涼拌黃瓜 " 屬于冷食類食品,食品安全要求高,需要有對應的經營許可。如果餐飲企業不具備許可就制售這類産品,意味着違法經營,自然會被依法查處。
不是所有餐廳都能賣 " 涼拌黃瓜 "
并非所有的餐廳或食品行業從業者都能制售 " 涼拌黃瓜 "。
這也不是新近才有的規定。2015 年 10 月施行的我國《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2019 年 1 月施行的《上海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實施辦法》等均明确,經營者要按照食品經營項目分類提出經營許可申請。其中,食品經營項目分爲預包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銷售、特殊食品銷售、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具有熱、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确歸類的食品,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簡單來說,餐飲企業或食品生産企業在申請經營許可證時,要對具體的食品經營項目進行申請,不同項目對應不同的審批條件。以冷食類和生食類食品爲例,審批部門會考察餐飲企業的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确認經營者能否獲得對應的資質。
" 對冷食類、生食類食品制售有更高的要求,是因爲這類食品的安全風險較高。"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會會長顧振華以涼拌黃瓜爲例解釋,這道菜雖然不用經過明火烹饪,但需要對黃瓜進行改刀。在切片、切絲等過程中,都存在微生物污染的風險。而且黃瓜改刀後,微生物加速繁殖,對食品的存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對冷食類、生食類食品的制售要求較高,包括經營者需設置專區、使用專用設備、專人操作、特定溫度等,都是爲了防止污染,降低食品安全風險。
有餐飲行業從業人員透露,在上海,若是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批人員會提醒申請者,制售冷食類、生食類食品需要專區和特别的衛生要求,如果不能獲得對應的資質卻生産銷售這類食品,屬于違法行爲。面對部分同行因 " 涼皮加黃瓜 " 被懲罰的消息,有從業人員分析,相關企業或是 " 知法犯法 ",或是對法律條例理解出現了偏差," 去年外省市已經有類似的案例了,應當引以爲戒。"
有一家網紅面館的負責人還告訴記者說,夏天到了,很多消費者希望他們制售涼面,但根據自家的操作間條件,不具備開辟冷食加工專區,不得不婉拒了消費者的要求," 食品安全無小事。不超經營範圍經營,是對消費者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
夏季食用涼拌菜,安全第一
至于有消費者食用自家制作的涼拌黃瓜而患病,也是因爲相關食品在加工和存儲中出現了被微生物污染的問題。
顧振華提醒,夏季到來,要注意提防冷食類、生食類食品的安全風險。消費者在外用餐時,應當注意相關餐飲企業是否具備冷食類、生食類食品的經營資質。
根據法規要求,經營者應當亮證經營,消費者可以通過經營者公開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查看其具體的經營範圍裏是否包含冷食類、生食類食品。
消費者也可注意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在那些不具備生熟分開加工條件的小餐館,不建議食用冷食或生食類食品。這類餐飲企業很可能涉嫌超範圍制售。
《上海市食品經營許可管理實施辦法》還明确,有些食品生産經營者不得從事冷食類、生食類食品制售。比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不能制作生拌菜、改刀熟食、生食水産品、裱花蛋糕;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的食堂不能制作冷葷涼菜等冷食類食品、生食類食品等;無實體門店經營的互聯網食品經營者不得制售散裝熟食等。所以,如果消費者發現這類食品經營者銷售冷食類、生食類食品,可以投訴舉報。
此外,市民在家中制作食用冷食類、生食類菜品也要注意衛生。最基本的有三點:一是做好個人衛生,清潔雙手後再制作菜品。二是加工生熟食材的刀具和砧闆要分開,直接入口的涼拌黃瓜、色拉等菜品,應當使用專用刀和砧闆,與需要高溫烹饪的食材分開。三是使用新鮮的食材,加工後及時食用,不要放到下一餐。冷食類、生食類食品在夏季室溫下,尤其容易滋生緻病微生物。冰箱也不是 " 保險箱 ",未吃完的食品在冰箱内可能遭遇二次污染,增加患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