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李函潞 紀豔麗 記者 王曉宇)以爲遇到了一場甜甜的戀愛,心甘情願給 " 愛人 " 轉賬,殊不知被對方當成了獵物,險些人财兩空。近日,連雲港市連雲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網絡詐騙案,被害人小寒怎麽也沒想到,和自己網上熱戀一年多的男友 " 阿亮 ",竟是自己的閨蜜,而自己被對方以過生日、看病、參加婚禮等爲由,詐騙近十萬元。
2020 年 5 月,小紅加入一兼職 QQ 群,在群裏結識了小寒。小寒發言活躍,與小紅興趣相投,兩人私下互加好友,成爲閨蜜。小紅有一個男性小号 " 阿亮 ",她将該小号也加入兼職群,在群裏公開稱自己的大号爲師傅,操縱兩個号以師徒身份在群裏聊天 " 演戲 "。因小紅沒有告訴小寒 " 阿亮 " 是自己的小号,小寒就主動與 " 阿亮 " 聊天,并以男女朋友相稱。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小紅發現小寒性格單純,便動了騙錢的壞心思。
随着小寒與 " 阿亮 " 感情日漸深厚,小紅覺得時機已經成熟,便開始找各種理由騙取小寒錢财。第一次,小紅通過大号告訴小寒馬上就是 " 阿亮 " 的生日,邀請小寒去當地參加生日聚會。小寒給 " 阿亮 " 發送了一個金額爲 1314 的紅包。這次詐騙成功放大了小紅的貪欲,接下來,小紅一邊努力扮演小寒的閨蜜,一邊深情扮演戀人 " 阿亮 ",精心設計了丢手機、奶奶生病去世、打架進看守所等故事情節,并以此爲借口借錢。小寒沉迷在爲她量身打造的愛情騙局中難以自拔,心甘情願爲 " 愛人 " 轉賬。截至案發前,小寒共計轉賬 49 筆,金額達 9.3 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小紅詐騙他人财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觸犯法律,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是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其自願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其積極賠償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量刑情節及悔罪表現,對其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無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宣告緩刑。最終法院判決小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八萬元。(文中當事人均爲化名)
(編輯 吳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