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0 日晚間,嶺南股份(002717.SZ,股價 5.67 元,市值 103.21 億元)公告,公司于當日收到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因金融借款糾紛,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東城支行(以下簡稱農業銀行)向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截至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本次訴訟,嶺南股份作爲被告一卷入其中,涉案的金額 2.98 億元,此外還有被告二至被告十一共 10 名對象,包括尹洪衛(被告二)、嶺南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三)、嶺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四)、嶺南市政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五)等。此外,還有第三人簡單彙信息科技(廣州)有限公司。
具體原因,2021 年 1 月,嶺南股份與農業銀行、簡單彙信息科技(廣州)有限公司簽訂《" 鏈捷貸 " 業務合作協議》,約定三方合作開展 " 鏈捷貸 " 業務,農業銀行作爲該業務的保理機構。根據該協議,由農業銀行爲嶺南股份供應商所持有的對嶺南股份的應收賬款提供線上無追索權國内保理金融服務,嶺南股份應在金單記載的到期日向農業銀行無條件履行金單項下應付賬款的付款義務。
2024 年 1 月 31 日,嶺南股份與農業銀行、簡單彙信息科技(廣州)有限公司簽訂新的《" 鏈捷貸 " 業務合作協議》,延續了上述業務模式。被告二至十分别與農業銀行簽訂了《最高額保證合同》,依據上述合同各自擔保的債權最高餘額均爲 6.75 億元。嶺南股份與農業銀行簽訂了《最高額權利質押合同》,爲一定期内農業銀行與嶺南股份辦理各類業務形成的債權提供應收賬款質押擔保。
根據訴訟,基于《" 鏈捷貸 " 業務合作協議》的約定,金單債務本金總額合計 2.97 億元(含已到期和未到期),其中 21 項金單債務到期後,嶺南股份并未履行還款義務。
基于以上,農業銀行提起訴訟,并請求判令嶺南股份清償金單債務本金、支付利息,同時請求判令被告二至被告十分别以各自承諾的最高債權餘額 6.75 億元爲限,承擔相應的連帶清償責任等。
據嶺南股份此前公告介紹,公司通過 " 雙輪驅動 " 優化産業結構,打造了 " 生态環境 + 文化旅遊 " 雙主業的新格局。2022 年 12 月,中山火炬高技術産業開發區管委會成爲嶺南股份實際控制人。
目前,嶺南股份陷入流動性緊張。公司于 12 月 20 日晚間披露,截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連續十二個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的涉案金額合計約爲 2.82 億元,涉案金額累計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淨資産的 13.40%。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