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新聞網報道,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媒體發文稱,香港大學化學系實驗室 6 日有博士生因實驗失當,導緻另一名博士生遭化學品濺傷。該網友稱,傷者頸部以上範圍有嚴重化學灼傷,眼角膜受損流膿,可能面臨永久性視力受損和毀容的後果。
據 Instagram "hkuchem.injury" 帖文指,事發日期為 12 月 6 日,在港大化學樓 4 樓實驗室,一名博士生因實驗失當,設置實驗反應裝置後,離開實驗室,導緻一個裝有非常高濃度的氫化鈉的雙磨口圓底燒瓶炸開,化學品噴出兩三米外,擊中一名内地女博士的臉。
據貼文描述,女博士生臉、頸、眼角膜被高濃度化學品灼傷。涉事的男博士生和女傷者,均直屬港大化學系主任、講座教授支志明。
涉灼傷事故的香港大學化學系實驗室(香港 01 記者攝)
貼文稱,傷者頸部以上範圍有嚴重化學灼傷,眼角膜受損流膿,可能面臨永久性視力受損和毀容的後果,需要最少一年的康複期,但港大化學部把事件壓了下來,試圖隐瞞真相,沒有上報學校。
對此,港大發言人回應表示,社交媒體貼文中有不少失實之處,化學系一直密切跟進受傷學生的治療及複健;指導教授與受傷學生保持溝通,并請她安心療傷,毋須擔心經濟及學業問題;涉事的同學也在研究小組成員陪同下探望傷者并緻歉。
圖源: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發言人表示,化學系一直密切跟進受傷學生的治療及複健。事發當日安排職員到急症室,醫生表示受傷同學視力無受損,但眼角膜有損傷及皮膚灼傷,職員随後陪同她到專科跟進治療,并請其他學生協助照顧受傷同學的生活需要。
期間,指導教授與受傷學生保持溝通,并請她安心療傷,毋須擔心經濟及學業問題。涉事的同學也在研究小組成員陪同下探望傷者并緻歉。
事發後,化學系亦已按照既定機制呈報及調查事故。學系絕對沒有如社交媒體所稱隐瞞事件。理學院及化學系會檢讨實驗室指引及加強使用者安全意識的培訓,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港大發言人指,在社交媒體貼文出現後,傷者聯絡其指導教授,表示對貼文感到困擾,指文中多處地方與事實不符。意外中,她的瞳孔雖然無恙,但眼角膜受損,加上臉、頸有幾個部分及右耳有一級灼傷,均需要時間康複。
傷者感謝大家的關心,希望外界不要再就事件諸多揣測,好讓她專心靜養療傷。
實驗室安全再敲警鐘!
發生這樣的事情令人痛心,但也再次為大家敲響警鐘,近幾年來,因為粗心和不規範遵守實驗室規定釀成的慘劇太多。
這回的實驗室事故,就是因為博士生設置實驗反應裝置後,離開實驗室。
前段時間,知乎上有一個很火的提問是【研究生因為忘記關實驗室空調,就被永久禁止使用實驗室,為什麼會罰的這麼重?】這對理工科研究生來說,相當于間接告訴你,不用讀研了,你的研究生生涯可以結束了。
有必要罰的這麼重嗎?
當時,評論區也是罕見的一邊倒現象:
「處罰不重,對實驗室要有敬畏之心!」
據悉,當時,該研究生實驗室規定最後一個走的要檢查門窗水電,結果他看到通風櫥還亮着燈,有東西在消解,以為還有人,就關燈關門,忘記關空調了。
這也讓不少科研狗直言,開空調 + 有反應在進行無人看守。鬧不好就毒倒一棟樓或者廢一個實驗室,研究生做實驗真的應該長點心!
圖源:@知乎昔年
實驗室的每個規定,不客氣的說都是建立在一定的代價上的,因為忘記關實驗室的某個開關,或者做實驗時的一些小疏忽,都容易造成實驗室慘劇,重則群體性傷亡事件,輕則怨種研究生面臨延畢。
很多可怕的事情,就是因為沒有在意進行實驗時的一個小細節而造成的,你的無心之失可能會變成過失殺人!
同時,高校實驗室安全培訓課程也是非常重要的!
對于導師而言,應該對學生手把手進行培訓,萬萬不可在這上面省事。
并且,如果可以的話國内高校也有必要引入國外大學的經驗。首先,教授在提交實驗項目時,必須附帶實驗風險評估報告,由專業部門審核批準。目前,國内許多學者在進入實驗室時,隻關心項目帶來的意義、影響,沒有考慮到實驗本身的風險因素,這是一個盲點。其次,高校應配備更多的專業人員,參與實驗室安全保護,國外一些知名的化學品企業及高校,安全人員人數甚至超過了研究人員。
對于學校而言,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不能浮于表面,要落到實處。
在這一點上,有的高校還直接成立了專門的部門,比如像華東理工大學,其作為國内成立最早、規模最大的化工類院校。具有一定危險性的化學實驗室超過了總數的 2/3。為此,華理制定了一系列實驗室 " 軍規 ",僅涉及實驗室安全的文件就達 10 多項。同時,華理成立了一個專門的部門,負責全校實驗室安全檢查。
而對于同學們來說,實驗室安全隐患多多。進入實驗室後,不僅要關注自己的實驗,按規定進行操作,還要做到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着想。實驗室安全準則要牢記心中并遵守,自己做實驗時要謹慎小心,不要眼高手低。
最後,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做實驗、順順利利到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