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一些女性主義的書,《搖滾狂花》作為一部尚可被定位為女性題材的連續劇,今天可以說說。
目前豆瓣 7.5,評價兩極,一邊是誇它拓展了國産劇女主人設的邊界;另一邊是罵它僞搖滾,文本裡充斥着各種對搖滾的刻闆印象,劇情懸浮,不真實。
換個角度,搖滾是不是可作為題材的叙事依托,在此基礎上探讨一個突破既有媒介形象延伸生出一個新的媒介女性形象?當然,這隻是我的個人見解。真搖滾與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确實看到了女性題材影視劇的新變革——女性作為客體的被凝視現象,似乎在扭轉。
昔日的全國知名搖滾女歌星,離婚、舞台事故後遠走他鄉,女兒留給前夫,前夫的現任妻子是和自己搞了多年樂隊的閨蜜。12 年後搖滾女星落魄回國,并檢查出重症先兆,面對和自己當年一樣 " 混賬 " 的女兒,無計可施,最後隻好把自己當年對對混賬生活的經驗教給女兒。
因為 12 年未見,因為媽媽的性格,因為女兒成長期媽媽不在身邊,母女二人剛見面,除了媽媽殘存的一點理智,兩人就像不共戴天的仇人。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地進行着毫無溫情的社交,在這種睚眦必報的你來我往中,暗含的是女兒對媽媽長期不在身邊的怨恨與遺憾,和媽媽不知如何與忽然就長大了的女兒相處的不熟練。
一個叛逆的少女,一個 " 瘋狂 " 的中年女人,雖是母女關系,卻更像陌生人,摩擦不斷升級。
兩個人都有搖滾的基因,絕對的倔強,絕對的一條路走到黑,女兒會物理攻擊媽媽,是遺傳了媽媽年輕時就經常把别人弄開瓢,媽媽收拾女兒時也不手軟,是因為她打過架吃過苦下手知道輕重,知道這樣調理小孩沒事兒,但該教育的還得教育。
她們不像母女,更像仇人。
彭萊這個角色身上有很多标簽,叛逆、野、甚至有些不講道理,但她同時是一個過氣搖滾主唱歌手、一個被父母抛棄的女兒、一個矛盾的母親、一個想要重回巅峰的追夢者 … 當你開始滿滿剖析這個人時,你會感覺到莫名的感動,因為這就是有血有肉,飽滿立體。畫着煙熏妝,頭發蓬松,沒有可怕的磨皮,就是一張不羁而真實的臉。
我們見過影視劇中被塑造的形形色色的女主形象,她們或偉大或賢惠或隐忍,但少有彭萊這樣一個自私有些讨厭卻又不得不讓人喜歡的角色,她有女性羨慕的特質,有那些沖突道德束縛和男權規約下的反叛,她超越了以往媒介建構的大女主形象,開辟了全新的國産中年大女主。
她足夠不完美,足夠自私,足夠獨立,也足夠愣頭青一般硬且魯莽地世俗抗衡。
這部劇的群像塑造體現着人的多樣化。它所展現的群像,不止是陳列了多個角色,每個角色代表了一種人生觀——所以結婚三次的前女鼓手現女董事長請了前前夫的樂隊經紀人參加婚禮,顯得高級幽默;搖滾老炮的孩子們,在被老炮們勸了那麼多遍後依然選擇了踏上搖滾,但因為物質條件好了,小孩們都很乖地搖滾着;老了的搖滾人,去當歌手,去賣女性用品,去開火鍋店,還會跟小孩說找個穩妥工作,但打架時的沖動和下手的程度,不減當年。
他們都是普通人,普通過程中無一展現人的多樣、人的血肉。
至于劇裡對女兒形象白天的描繪,反叛甚至讨厭。白天的行為處處有違傳統的乖女兒形象:不好好讀書,不務正業搞樂隊玩搖滾," 亂花錢 ",和母親對着幹還非要争赢,最後親手打碎彭萊完美演出的夢想。
但換位思考,又很理解她這種不讨喜性格的成因:隻生不養的母親,從來自私地讓人反感。
白天的性格更像是對彭萊狂花精神的一種延續,她的叛逆是理所當然甚至正是人性所在。
這也給了我們母職制度的反思。彭萊是一個不合格的母親,為了夢想抛棄家庭,但誰規定女性一定要以母職為第一性的?女性必先成為自己,再成為母親,而不是這種喪失主體性而成為父權制下的生育工具。
而真正的女性題材作品,不應該是男性凝視下的女性模式——犧牲、奉獻、傳統意義上賢惠甚至失去自我的女性,而是真正有血有肉,具備細膩、敏感、粗糙、幽默、膽小、野、堅強、脆弱、聰明等其中特質的女性。
生活在泥裡,卻一直向上,或許這就是搖滾精神的内核。
再看《搖滾狂花》,它就是一部女性站在搖滾底座上高舉旗幟的大女主劇。女性,有和搖滾一樣不被定義抵抗收編甚至張揚自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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