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12 月 18 日消息,據路透 · 社報道,荷蘭數據保護局(DPA)表示,因爲 Netflix 在 2018 年至 2020 年間未适當告知客戶其個人數據的使用情況,對 Netflix 罰款 475 萬歐元(IT 之家備注:當前約 3632.2 萬元人民币)。
DPA 在一份聲明中稱,這項始于 2019 年的調查顯示,該公司在其隐私聲明中沒有足夠明确地告知客戶其對這些數據的具體處理方式。這些行爲違反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
Netflix 已更新其隐私聲明,并改進信息條款,但對罰款決定表示反對。
Netflix 發言人稱:" 自五年前開始這一調查以來,我們一直配合荷蘭數據保護局,并主動變更我們的隐私信息,以便爲會員提供更清晰的信息。我們對這一決定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