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制度隻需要高層制定、基層執行、底層遵守,就可以了嗎?自然不是!
法令制度也要講德行,也要講究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符合大多數人的意願。不然的話,靠強權、靠武力來推行的法令制度,遲早會被破壞,甚至帶來整個組織的崩盤。
《資治通鑒》中三段關于法令制度的論述,非常有見地,分享給大家。
01
《資治通鑒》中,公元前 359 年,商鞅勸說秦孝公在秦國推行變法改革,但是秦國的貴族卻不支持。
商鞅是怎麽說服秦孝公的?
商鞅對秦孝公說:" 對于底層人,你做決策,不能跟他們商量開創的計劃,隻能跟他們分享勝利的果實、成功的利益。講究至高道德的人,跟普通人、跟凡夫俗子沒有什麽共同語言,而要成就大事業、大功業的人,也沒有必要跟大多數人商量。所以,隻要能夠強國,就沒有必要遵循舊的傳統,沒有必要在乎底層怎麽想。"
但是,大夫甘龍反駁說:" 你這麽說不對!按照咱們的舊章來治理,才能使官員熟悉,百姓安定,社會穩定,不會發生動亂。"
商鞅反駁甘龍說:" 普通人隻知道安于現狀。而學者又往往在自己的認知範圍之内不能自拔。這兩種人你讓他們做官守法沒有問題,但是,你要跟他們讨論舊章之外的、傳統之外的開創新的功業,肯定是不行的。所以,聰明人制定法律,愚笨的人受制于人,因勢而變,無能的人才會死守過去的規矩。"
秦孝公聽了商鞅的話說道:" 說得好!"
于是,秦孝公任命商鞅爲左庶長,開始在秦國推行變法。
商鞅告訴我們:搞改革變法,你能跟底層的人商量,少數人做決策就可以了!有道理,但是,如果高層的人不修德行,像胡亥,那所謂的法,就成了枷鎖!
02
關于法令制度,《資治通鑒》中還有一段論述。
公元前 247 年,魏國尚書何晏等人勾結依附于曹爽,他們經常更改國家的法規制度。
太尉蔣濟上書說:" 古代的時候,大禹輔佐堯治理國家,以結黨營私爲戒條!周公協助成王理政,要跟什麽人結交,也極爲慎重。國家的法度,隻有那些聖名賢才才能總其綱領而流傳于後世,豈能讓中下等的官吏随便參與,随便更改呢?這樣随意更改國家法度,無益于國家,有害于百姓。所以,應該讓大臣們恪守自己的職責,都能做到清廉公正,那麽,那就天下太平了。"
蔣濟的觀點也沒有錯,法令制度不能朝令夕改,改來改去,讓大家不知所措,讓小人投機取巧,反而不利于穩定。
03
唐太宗說道:" 法令不能夠變來變去,多變就會讓法令變得繁瑣嚴苛,而官員們也難以熟悉記全。同時,如果又出現前後不一緻的情況,很容易讓心懷叵測的官吏鑽空子,利用職務之便,中飽私囊。今後變更法令一定要謹慎行事。"
這是唐太宗李世民的觀點,法令自然不能改來改去,今天一個主意,明天又一個主意,不會給民衆帶來什麽便利,反而會讓有些人有機可趁!
正如我們日常所說的:制度不能朝令夕改。不能今年一個制度,明年一個制度,這麽改來改去,大家都不知道該怎麽做了。
同時,制度也不能由少數人說了算,要代表大多數人的利益,代表大多數人的心聲,這樣的制度才是好制度。
商鞅所說的:高層制定法律法規,基層執行,底層遵守,這沒有錯,但是,制定和執行法令制度的人,一定要有德行。如果沒有了德行,這樣的法令制度要麽嚴苛,要麽繁雜,要麽前後矛盾,要麽朝令夕改,要麽晦澀難懂,含糊不清,最終的結果往往是官員不熟百姓不懂,讓一些人見縫插針、中飽私囊,這類人給法律帶來的破壞,會讓法律喪失威信,這才是最嚴重的問題。
對我們企業來說,其實也是一樣的道理。
我們的企業管理制度,也要講究德行。你如果沒有了德行做根基,你這個法令很容易就歪了,很容易就會被人利用,成爲小人爲非作歹的工具。
相比古人,咱們的法令的制定,真是越來越完善、健全,這就是時代的進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