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鳳凰英荟城公租房申請人張某妍的配偶李某爲深圳光明區公職人員,在深圳有房,此事引發社會關注。事情起源于張某妍的一番 " 炫富 " 操作。據網傳截圖,自 2017 年起,她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高調分享自己的奢華生活:自駕遊油費 8 千多、過路費 6 千多、餐飲 2 萬 1 左右;買房剛交了鑰匙,近 100 平方米;買包 28500,燈光下還帶着點閃;沒啥吃的,吃了一天的黑松露鮑魚飯和烤海參 ……100 平方米、28500 買包、黑松露鮑魚飯和烤海參,每一個關鍵詞都在刺激着大衆神經,被網友賜名 " 炫富女 "。
4 月 17 日晚,深圳特區報記者向光明區和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核實,上述信息不實,張某妍的配偶李某爲某民營設計公司員工,張某妍爲自由職業者,其家庭在深圳市沒有自有住房。
關于張某妍拿到公租房的原因和經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關負責人表示,按深圳市現行政策,公租房保障對象分兩類:第一類是低保家庭(含低保邊緣家庭),申請條件是深戶、無房、在深繳納社保,同時須審核家庭收入财産,審核通過後予以 " 應保盡保 ";第二類是非低保類普通家庭,申請條件是深戶、無房、在深繳納社保,須輪候申請。張某妍家庭(其配偶李某爲公租房主申請人)就屬于這第二類家庭。
張某妍家庭 2016 年 10 月 13 日提出公租房輪候申請,符合深圳市公租房輪候條件。2022 年 12 月,張某妍家庭通過公租房認租資格審核,符合認租條件。2023 年 4 月 12 日,該家庭通過輪候選房方式承租了鳳凰英荟城一套 71.44 平方米二房戶型公租房。而網傳張某妍家庭曾申請認購龍華區天和南苑安居型商品房,經核實,2022 年 5 月,張某妍家庭符合認購條件,但其自行放棄選房資格。
事實似乎已經清楚,不是公職人員、在深圳沒有自有住房、公租房輪候申請合規,但查清這些隻是第一步,調查不能簡簡單單止于此。" 炫富女 " 是否真的富?有沒有誇大其詞?造謠者是誰?造謠原因是什麽?該如何處罰?這些同樣關鍵。
公租房的初心是什麽?是解決住房困難的問題,應該解決的是 " 雪中送炭 ",而不是 " 錦上添花 "。如此 " 網傳 " 帶來的負面影響巨大,繼續深究細查才是大家想要看到的。正如網友所言 " 如果是造謠,我們希望看到造謠者受到懲罰。如果另有情況,我們希望深挖背後的保護傘。"
" 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 ",不能任由這種事件屢屢發生,愈演愈烈。調查不能止于辟謠,相關部門還該介入,嚴查以警示,加強網絡生态治理,構建清朗網絡空間。
現代快報 + 評論員 覃甚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