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2 日晚間,上海證券交易所披露了《關于對蔣仕波、葉茂楊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由于蔣仕波、葉茂楊累計控制 17 個主體名下證券賬戶(以下簡稱賬戶組),權益變動達 5% 後未按規定及時停止買賣股票并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義務,而是在限制期内繼續買賣相關股票,上交所決定對二人予以公開譴責。
存在兩項違規行爲
根據披露,經查,蔣仕波、葉茂楊在信息披露、股票買賣方面存在違規行爲。
公告顯示,蔣仕波、葉茂楊控制的賬戶組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合計持有科力遠(600478.SH,股價 4.26 元,市值 70.95 億元)股票約 1635 萬股,持股比例達到 5.19%,首次超過總股本的 5%,随後繼續交易該股,賬戶組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持股比例達到 10.09%,2018 年 11 月 12 日持股比例達到 15.04%。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仍持有科力遠約 2.3 億股,占總股本的 13.9%。
蔣仕波、葉茂楊未按規定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還在限制期内繼續買賣科力遠股票。2013 年 12 月 19 日(超比例後次日)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賬戶組合計買入成交金額 16.9 億元的股票,合計賣出成交金額 6.24 億元的股票。對外轉讓最後一筆交易時間爲 2018 年 12 月 3 日。
除了科力遠,蔣仕波、葉茂楊還入手了浙海德曼(688577.SH,股價 70.4 元,市值 38.16 億元)。賬戶組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合計持有浙海德曼股票約 274 萬股,持股比例達到 5.07%,首次超過總股本的 5%,并繼續交易該股。2020 年 12 月 9 日,賬戶組持股比例達到 10.03%。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賬戶組合計持有浙海德曼股票約 715 萬股,占總股本的 13.24%。
蔣仕波、葉茂楊未按規定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且于限制期内繼續買賣浙海德曼股票,2020 年 11 月 6 日(超比例後次日)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賬戶組合計買入浙海德曼股票約 463 萬股,合計賣出 22 萬股。經計算,違法所得爲 475.19 萬元。
監管方面表示,蔣仕波、葉茂楊通過控制賬戶組持股科力遠、浙海德曼,權益變動達 5% 後,未按規定及時停止買賣股票并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義務,而是在限制期内繼續買賣科力遠、浙海德曼股票,上交所決定對蔣仕波、葉茂楊予以公開譴責。
兩人被監管罰沒超千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蔣仕波擔任過大地期貨副總經理,如今是長期活躍在資本市場的 " 牛散 "。葉茂楊與蔣仕波有親屬、同事關系,曾因超比例持有和在限制期内轉讓錢江摩托股票被處罰。
2023 年 11 月,浙江證監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蔣仕波、葉茂楊在操作科力遠、浙海德曼股票以外,還在交易美利雲股票時存在類似違規行爲。
其賬戶組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合計持有美利雲股票約 3481 萬股,持股比例達到 5.01%,首次超過總股本的 5%,并繼續交易該股;2018 年 9 月 27 日賬戶組合計持有約 4082 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爲 5.87%,達到峰值。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賬戶組合計持有美利雲約 3902 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爲 5.61%。蔣仕波、葉茂楊未按規定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且于限制期内繼續買賣美利雲股票。經計算,沒有違法所得。
由于蔣仕波、葉茂楊在限制期内轉讓科力遠的行爲已經過了處罰時效,浙江證監局對該行爲不予處罰。最終,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兩人超比例持有科力遠、美利雲、浙海德曼未披露及報告的違法行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蔣仕波處以 110 萬元罰款、對葉茂楊處以 55 萬元罰款;沒收蔣仕波、葉茂楊限制期内轉讓浙海德曼違法所得 475.19 萬元;對蔣仕波、葉茂楊限制轉讓期限内轉讓美利雲、浙海德曼的違法行爲給予警告,對蔣仕波處以 267 萬元罰款;對葉茂楊處以 133 萬元罰款。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