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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雷科技 Ieitech
大家會因爲明星藝人的代言,用或者不用某個品牌的手機嗎?
其實作爲消費者,小雷并不建議大家把代言納入自己選購的标準之中,畢竟真正花錢使用産品的還是我們消費者,代言隻不過是品牌宣傳産品的手段,更何況有些所謂代言人甚至在合同期間都不願意在公衆場合使用自己代言的電子産品。
比如前段時間關于前小米手機代言人蘇炳添的換手機的讨論就被網友推上了熱點。
用什麽手機還能關系到「職業道德」?
2021 年 8 月,小米公司宣布蘇炳添成爲小米品牌代言人,蘇炳添也表示非常喜歡小米手機,并稱自己很自豪成爲小米品牌代言人。2023 年 3 月 28 日,蘇炳添用 Xiaomi MIX Fold 2 編輯了使用小米發送的最後一條微博。一周後,蘇炳添 4 月 3 日發送的微博就顯示「來自 iPhone 14」的後綴了。
圖片來源:微博
考慮到蘇炳添此前一直使用的是小米手機,該微博一經發出就有粉絲質疑爲什麽「小米代言人使用 iPhone 14 發微博?」,更有人質疑蘇炳添這是「小米是工作,iPhone 是生活」。作爲回應,蘇炳添表示:「小米去年已經到期,到期後一直使用小米,最近換手機,是因爲摔屏了。謝謝!」
蘇炳添和小米簽訂的代言合約有多長我們不得而知,但從蘇炳添宣布代言小米的時間來算,他已經連續使用小米手機長達 20 個月,考慮到大多數手機的代言周期隻有一年,從這角度看蘇炳添也确實非常認可小米手機。
無獨有偶,要說手機代言領域還有哪位代言人「兢兢業業」地履行代言合同,那不得不提和金立手機簽訂了代言合約的薛之謙。2017 年,金立與薛之謙簽訂了代言合約。在随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薛之謙的微博都顯示來自金立手機,即使金立手機在 2018 年 12 月遇到債務危機甚至申請破産,薛之謙也沒有停下用金立手機發微博的合作。
當然了,大多數藝人的微博都不會由藝人親自管理而是由助理或公關團隊代理,代言人私下使用其他品牌手機的情況我們也不能忽略,但至少在公共場合下,蘇炳添和薛之謙都嚴格履行了自己的代言合同。
圖片來源:金立手機
作爲對比,某些手機品牌代言人的表現就非常不及格了,比如中興手機的品牌代言就曾在公開拿出另一品牌的手機拍照,三星手機的海外代言人也多次被抓到在 Twitter 上使用 iPhone 發送推文,甚至是用 iPhone 發送三星的廣告推文,可以說非常不專業了。
但要說不專業,又怎麽能少得了品牌自己的操作呢?Google、三星甚至是微軟都多次在 Twitter 上被抓到使用 iPhone 發送推文,甚至連 Apple 自己都曾被抓到用 Android 手機發推。至于線下代言被抓到不使用贊助商設備的例子就更多了,比如 NBA 就曾被發現解說席上準備的 Surface 平闆電腦隻是屏幕支架,主持人真正使用的其實是藏在 Surface 後面的 iPad,更不用說品牌 CEO 在機場被拍到使用蘋果全家桶這種例子了。
當然了,小雷拿這些「行業經典案例」出來并不是爲了給這些品牌開脫,畢竟像蘇炳添、薛之謙這樣認真履行合同的行爲也隻能說是「應該的」,是及格線而不是加分項。但話又說回來,爲什麽「簽了代言卻使用其他品牌」這種口是心非的情況會如此普遍呢?
品牌如何避免代言人的「背叛」?
抛開所謂「XX 是工作,iPhone 是生活」這種口是心非的違約情況,被抓到「不适用代言産品」其實也可以分爲幾種情況讨論。其中最常見的就是雙方并未實質上達成代言的關系。由于預算、推廣周期等原因,很多時候品牌隻是邀請明星進行單次推廣合作,比如拍攝一次性的宣傳物料。既然雙方并未達成長期的「代言」關系,那自然不存在之後的代言問題。比如大家常見的「XX 品牌大使」,很多時候就不構成代言的關系。
不過如果預算足夠的話,品牌也可以邀請明星進行非獨占的代言活動。這種非獨占、非排它的代言并不影響代言人使用其他品牌的産品,甚至不影響代言人代言同類的其他品牌,隻不過明星的商務團隊會盡可能避免出現這種「吃兩家」的情況出現。
比如被收購後成爲低速電動車品牌的賽麟,就曾斥重金邀請傑森 · 斯坦森作爲自己的品牌代理人。但爲賽麟站台并不影響傑森 · 斯坦森在其他場合駕駛奧迪、捷豹、阿斯頓馬丁、邁凱輪等豪車。範 · 迪塞爾是雅迪電動車的代言,但這也不影響他在美國騎大排量摩托車。
圖片來源:愛瑪
更極端的例子還有我們熟悉的周傑倫,周傑倫曾是愛瑪電動車的品牌代言,但你在現實生活中看到過周傑倫騎愛瑪電動車嗎?
當然了,品牌也可以邀請明星進行長期的代言活動,蘇炳添和小米的品牌代言應該就屬于這一類。對于這種相對長期的代言合同,合格的商務團隊會要求甚至是監督代言人在公共場合所使用的産品品牌,避免損害品牌利益。
至于微博這種社交平台,優秀的代言人會自己使用代言品牌的手機發微博,合格的商務團隊會保證助理使用代理品牌的産品發微博。至于代言人合約約束的情況下還在公開場合使用其他品牌的産品,我隻能說這是對代言品牌不負責的表現了。
小米留不住代言人嗎?
不過話又說回來,從近期的市場動态來看,堅持使用長期代言人的手機品牌已經越來越少了,越來越多品牌選擇使用所謂「推薦官」「品牌大使」這種短平快地推廣帶貨方式。比如在電視劇《狂飙》熱播期間,小米就宣布劇中人氣角色「大嫂」扮演者高葉成爲小米手機影像推薦官。
圖片來源:小米
不用短期推廣合作代替過去的長期代言,這樣的做法對品牌來說并不見得是壞事:首先,短期合作可以節省合作經費,同時項目也可以更快落地。其次,短期合作意味着品牌不需要對明星藝人未來可能出現的「負面新聞」負責,不會出現之前代言人入獄,需要快速切割的情況。
從另一個方面看,不使用代言其實也是品牌自信心的一種體現。過去品牌邀請代言人無非是想利用代言人的影響力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品牌格調,這歸根結底是對産品實力不自信的一種體現。而随着品牌對自己産品的自信心逐漸提升,自然也可以降低對明星代言這種外部輔助的需求,就像 Apple 一樣「用産品爲生活方式代言」。
不可否認的是,目前的國産手機品牌還需要用代言的形式與明星捆綁才能獲得關注和銷量,但當國産手機不再需要代言、聯名與「品牌大使」時,當公衆人物在沒有合約的情況下也願意使用國産手機時,國産手機才能迎來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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