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歲的胡志紅在武漢開了一家灌香腸店。2021 年 12 月 11 日,趙鵬(化名)來到胡志紅的門店,花 240 元買了一份 6 斤禮盒裝的灌香腸,專門叮囑要真空包裝。第二天,趙鵬又來到店裡,一口氣買了 30 盒灌香腸,共 180 斤,總價 7100 元,包裝袋和禮盒上标明産品名為 " 胡志紅手工香腸 ",還标明了儲藏方式、保質期、制作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又過了兩天,趙鵬來到店裡找到胡志紅,稱真空包裝的香腸沒有貼生産許可證号,屬于‘三無’産品,要求賠償。
2021 年 12 月 15 日,趙鵬向工商部門投訴。2022 年 6 月,趙鵬到武漢市硚口區法院起訴胡志紅,以消費者權益受損為由,要求退還貨款 7340 元并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73400 元。經過激烈的法庭辯論,法院認為,香腸屬于武漢市冬季節令性食品,原告所購手工香腸為現制現售食品,不屬于預制包裝食品,不适用預包裝食品的标簽規定。法院遂駁回趙鵬的訴訟請求,随後,趙鵬上訴。2022 年 11 月,經過兩審終審,武漢市中院判決維持原判,駁回了趙鵬的訴訟請求。
拿到勝訴判決書後,壓在胡志紅心裡的一塊石頭落了地。她說:" 武漢有這麼多灌香腸的門店,這個判決對其他同行一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