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 3 月 19 日,美國司法部公告稱,美國一法院接受了日野汽車對一項單項犯罪指控的認罪,該指控稱日野汽車參與了一項長達數年的犯罪共謀,欺騙美國政府和美國消費者,并非法向美國走私貨物。法院判處豐田的子公司日野汽車支付 5.2176 億美元的刑事罰款,緩刑五年,緩刑期間禁止向美國進口其生産的任何柴油發動機,并實施全面的合規和道德計劃及報告結構。法院還對該公司做出了 10.87 億美元的罰金判決。
法庭記錄顯示,2010 年至 2019 年間,日野汽車公司的工程師提交虛假的發動機認證申請,違反了美國聯邦《清潔空氣法》。日野汽車的工程師經常篡改排放測試數據,以不當方式進行測試,并在未進行任何基礎測試的情況下編造數據。由于這些欺詐行爲,日野汽車在 2010 年至 2022 年間進口并銷售了超過 105,000 台不合格發動機。這些發動機主要安裝在日野生産和銷售的重型卡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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