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人才安居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将人才納入保障對象範圍,積極支持符合條件人才申購保障性住房;符合條件的人才,還可享受商品住房預留房源支持。該文件即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 5 年。《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中符合條件的 A、B 類人才,可享受商品住房預留房源支持,預留房源數量不超過當期準售房源總量的 20%。(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