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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 2023 年 39 人被禁業後,2024 年頂格禁業處罰仍在延續,近日,金融監管總局齊齊哈爾監管分局開出一張禁業罰單。時任中國人壽富裕支公司營銷渠道銷售人員朱傳濤因對欺騙客戶及截留客戶保險費事項負有責任,被罰禁入保險業 10 年。
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刑事判決書揭露了朱傳濤違法違規的詳細事由。據黑龍江省富裕縣人民法院出具的判決書,2016 年至 2020 年間,朱傳濤以中國人壽業務員的名義,謊稱其爲他人辦理繳納中國人壽保險費和幫助辦理保險理賠報銷的名義,向龐某等 9 名被害人收取中國人壽保險費,後并未給被害人繳納保費或幫助辦理保險理賠報銷,而是将收取的費用全部用作個人償還網絡貸款、信用卡和日常開銷揮霍。
據被害人龐某陳述,朱傳濤于 2013 年在中國人壽上班,向同村的龐某推薦分紅險,稱一人一年繳費 5486 元,連續交十年,交滿十年後以分紅形式返還,龐某與妻子共同投保,2013 年至 2019 年以現金形式每年向朱傳濤轉賬 10972 元,2020 年通過微信轉賬 8900 元保費。但當龐某後期到中國人壽公司詢問保險事宜時發現,朱傳濤自稱已每年投保,但實際僅 2013 年投保了一年。後中國人壽退還了龐某第一年保費 3934 元。
也正是以相似套路,朱傳濤向 9 名被害人騙取錢款共計 14.76 萬元。
最終法院判定,朱傳濤以非法占有爲目的,騙取他人保險費、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 5 萬元。
保險業内人士曾向藍鲸财經指出,保險代理人隊伍龐大,難以全然禁止代理人如詐騙、騙保等違規行爲。一旦代理人違規涉案,對于保險公司聲譽将造成損失,公司本身也會面臨監管處罰。
2023 年 12 月齊齊哈爾監管分局披露三張罰單,對中國人壽富裕支公司、時任中國人壽富裕支公司經理陳延慶、時任中國人壽富裕支公司銷售助理牛秀芹因業務員欺騙客戶及截留客戶保險費事項負有責任而作出警告并分别罰款 1 萬元。
而此類事件也并非個例,1 月 9 日,吉林監管分局下發罰單,時任中國人壽吉林市船營支公司某營銷服務部保險代理人因詐騙侵占保險費被禁業 9 年;2023 年,人保财險阿瓦提支公司某營銷員利用保險代理人身份,挪用運輸公司道路客運承運人保險保險費 32.2 萬元,在 2 月被罰禁業 5 年。時任陽光财險臨汾中支新渠道部門經理的路岩,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将車險保費非法占爲己有,早 2023 年末被終身禁業。
如何加強防範?業内建議,保險公司應進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優化保費收取、存放、使用全流程,并強化監管理,及時發現,及早糾正。同時強化對員工的教育和培訓,增強員工合規意識與職業道德意識。行業角度則可以建立反欺詐信息共享機制,并暢通監督機制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