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2 月 9 日電 9 日,最高法官方微信發布依法懲治 " 蠅貪蟻腐 " 典型案例,共計 6 個。
最高法介紹,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特點:
一是聚焦保障民生領域。6 個案例分别系發生在住房保障、教育招生、醫療保險、勞動就業、财政稅收、征地拆遷領域的腐敗犯罪,被告人均被依法懲處,彰顯人民法院零容忍懲治民生領域 " 蠅貪蟻腐 " 的堅定決心。
二是堅持全鏈條懲治。齊某剛受賄、行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被告人負責審批公租房申請,既受賄、又行賄,既徇私濫權、又玩忽職守,緻使公共财産遭受重大損失;鍾某燕受賄、洗錢案,被告人受賄後又爲掩飾、隐瞞犯罪所得進行洗錢,人民法院依法分别予以定罪量刑并數罪并罰。同時加大财産刑适用和追贓挽損力度,強化全鏈條懲治,形成有力震懾。
三是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吳某鵬貪污、受賄、詐騙案,被告人貪污、受賄、詐騙數額均特别巨大,且未退贓退賠,依法數罪并罰頂格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李某貪污案,被告人貪污數額巨大,但具有自首、全額退贓等情節,依法予以減輕處罰,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确保寬嚴相濟、罰當其罪。
依法懲治 " 蠅貪蟻腐 " 典型案例具體爲:
一、齊某剛受賄、行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依法懲處住房保障領域職務犯罪
二、鍾某燕受賄、洗錢案——依法懲處教育領域賄賂犯罪
三、李某貪污案——依法懲處醫保領域貪污犯罪
四、惠某強貪污案——依法懲處就業領域貪污犯罪
五、吳某鵬貪污、受賄、詐騙案——依法懲處稅收領域貪賄犯罪
六、何某平貪污案——依法懲處征地拆遷領域貪污犯罪
一、齊某剛受賄、行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案——依法懲處住房保障領域職務犯罪
【基本案情】
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被告人齊某剛利用擔任某市某區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保障性住房科科長職務上的便利,爲賈某、苗某磊、王某嶺 ( 均另案處理 ) 等人在公租房申請、房源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取财物共計 157 萬元。
被告人齊某剛爲了讓某區某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負責公租房申請審核工作的杜某進 ( 另案處理 ) 違規審核苗某磊上報的公租房申請材料,給予杜某進現金 3 萬元。
被告人齊某剛明知公租房申請材料不符合申請條件,仍收受賄賂,徇私舞弊,違規審批公租房申請 132 份,涉及公租房 121 套。經審計,市場租賃價格總金額與租賃合同約定的應交房租總金額的差價爲 323 萬餘元。
被告人齊某剛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審核公租房申請材料,緻使 232 套公租房被不符合條件人員居住。經審計,市場租賃價格總金額與租賃合同約定的應交房租總金額的差價爲 566 萬餘元。
【辦理情況】
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齊某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取他人财物,數額巨大;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财物;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情節特别嚴重;玩忽職守,情節特别嚴重,其行爲分别構成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綜合考慮齊某剛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受賄罪判處齊某剛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十萬元;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十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六十萬元;依法追繳犯罪所得。一審宣判後,齊某剛提出上訴。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懲處住房保障領域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保障性住房是我國住房供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解決中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提升人民群衆幸福感具有重要意義。負責保障性住房審批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違規審批,嚴重破壞保障性住房管理秩序,嚴重損害人民群衆切身利益,應當依法懲處。本案中,被告人齊某剛爲他人在公租房申請、房源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既受賄,又行賄;既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審批公租房申請,又玩忽職守,不認真審核申請材料,共計造成經濟損失 889 萬餘元。人民法院依法對齊某剛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六十萬元,追繳犯罪所得,充分體現了依法懲處住房保障領域職務犯罪、深入糾治侵害民生領域 " 蠅貪蟻腐 " 的堅定決心,實現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良好效果。
二、鍾某燕受賄、洗錢案——依法懲處教育領域賄賂犯罪
【基本案情】
2010 年至 2023 年,被告人鍾某燕利用擔任某市某實驗小學校長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學生入學、轉學、分班及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計 949 萬餘元。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鍾某燕将其收取的好處費 123 萬餘元,通過轉賬等方式掩飾資金來源和性質。
另查明,被告人鍾某燕到案後如實供述受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不掌握的洗錢犯罪事實。
【辦理情況】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鍾某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949 萬餘元,數額特别巨大;爲掩飾、隐瞞受賄犯罪所得,通過轉賬等方式掩飾資金來源和性質,情節嚴重,其行爲分别構成受賄罪、洗錢罪。鍾某燕所犯受賄罪具有坦白、全額退贓等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所犯洗錢罪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減輕處罰。以受賄罪判處鍾某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十萬元;以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十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六十萬元;依法追繳犯罪所得。一審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内沒有上訴、抗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懲處教育領域賄賂犯罪的典型案例。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關系着千萬家庭的未來和希望。本案中,被告人鍾某燕利用擔任學校校長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學生入學、轉學、分班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将教育資源當作 " 待價而沽的商品 ",嚴重破壞教育公平公正。人民法院依法對其受賄罪和洗錢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六十萬元,追繳犯罪所得,彰顯了依法懲處教育領域賄賂犯罪、堅決維護教育公平的鮮明态度。
三、李某貪污案——依法懲處醫保領域貪污犯罪
【基本案情】
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4 月,被告人李某利用擔任某市某鎮政府醫保所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收取轄區村民基本醫療保險費 41 萬餘元,其中 14 萬元在醫保系統中核定繳納,剩餘 27 萬餘元被李某侵吞并用于個人房屋裝修、生活開支等。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繳全部犯罪所得。
【辦理情況】
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李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貪污罪。李某具有自首、全額退贓等情節,依法可以減輕處罰。以貪污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十萬元;依法追繳犯罪所得。一審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内沒有上訴、抗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懲處醫保領域貪污犯罪的典型案例。醫療保險基金是老百姓的 " 看病錢 "" 救命錢 ",事關醫保制度健康運行和人民群衆切身利益。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私自截留侵吞村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侵害了人民群衆合法權益,破壞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爲的廉潔性。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李某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貪污罪對李某判處刑罰并追繳犯罪所得,彰顯了依法懲處醫保領域 " 蠅貪蟻腐 "、堅決維護人民群衆切身利益的鮮明立場。
四、惠某強貪污案——依法懲處就業領域貪污犯罪
【基本案情】
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被告人惠某強利用擔任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保科負責人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報冒領等方式,先後套取公益性崗位補貼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共計 153 萬餘元。
另查明,被告人惠某強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退繳全部犯罪所得。
【辦理情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疏附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惠某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套取公益性崗位補貼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共計 153 萬餘元,其行爲已構成貪污罪。惠某強具有自首、全額退贓等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以貪污罪判處惠某強有期徒刑四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三十萬元;依法追繳犯罪所得。一審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内沒有上訴、抗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懲處就業領域貪污犯罪的典型案例。就業是最基本的民生,事關人民群衆切身利益。就業領域腐敗犯罪,不僅嚴重破壞政府公信力,也損害群衆合法權益,應當依法懲處。本案中,被告人惠某強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報冒領等方式,套取勞動就業各項補貼,是發生在人民群衆身邊的 " 蠅貪蟻腐 "。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惠某強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貪污罪對惠某強判處刑罰并追繳犯罪所得,推動就業領域反腐向基層延伸、向群衆身邊延伸,讓人民群衆切身感受到正風反腐就在身邊,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彰顯司法爲民的擔當與作爲。
五、吳某鵬貪污、受賄、詐騙案——依法懲處稅收領域貪賄犯罪
【基本案情】
某市某鎮政府安排該鎮農業經濟技術綜合推廣中心獨資成立某礦産品貿易公司,利潤用于支持發展當地産業和社會公益事業。2012 年至 2020 年,被告人吳某鵬利用擔任某市某鎮副鎮長、鎮長職務上的便利,采取提高稅收扶持獎勵比例、虛列稅收扶持獎勵資金等方式,通過某礦産品貿易公司等單位套取國家财政資金 1086 萬餘元。吳某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計 552 萬餘元。吳某鵬以非法占有爲目的,騙取他人工程保證金 100 萬元。截至一審宣判前,吳某鵬未退贓退賠。
【辦理情況】
安徽省銅陵市郊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吳某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家财政資金,數額特别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以非法占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财物,數額特别巨大,其行爲分别構成貪污罪、受賄罪、詐騙罪。吳某鵬雖具有坦白情節,但未退贓退賠,綜合考慮吳某鵬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貪污罪判處吳某鵬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十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五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二十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百二十萬元;繼續追繳貪污、受賄犯罪所得,責令退賠詐騙犯罪所得。一審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内沒有上訴、抗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懲處稅收領域貪賄犯罪的典型案例。國家對納稅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稅收扶持獎勵,對于有效減輕企業稅負、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本案中,被告人吳某鵬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在執行稅收扶持獎勵政策時,采取提高稅收扶持獎勵比例、虛列稅收扶持獎勵資金等方式,套取本應用于扶持企業發展的國家财政補貼,案發後又未退贓退賠,造成國家财政資金重大損失。人民法院依法對吳某鵬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百二十萬元,繼續追繳犯罪所得,釋放了對稅收領域貪賄犯罪嚴懲不貸、決不姑息的強烈信号。
六、何某平貪污案——依法懲處征地拆遷領域貪污犯罪
【基本案情】
2017 年至 2020 年,被告人何某平利用擔任某縣某鎮政府征地小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負責工業園區征地工作期間,夥同他人 ( 均另案處理 ) 采取虛報征地面積、青苗數量等方式,騙取國家征地補償款 225 萬餘元。何某平分得 121 萬餘元。
【辦理情況】
湖南省江永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何某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數額巨大,其行爲構成貪污罪。何某平具有坦白、部分退贓等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以貪污罪判處何某平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三十萬元;繼續追繳犯罪所得。一審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内沒有上訴、抗訴,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懲處征地拆遷領域貪污犯罪的典型案例。征地拆遷補償款本應用于補償受征地拆遷影響的當地居民,侵吞征地拆遷補償款,是發生在群衆身邊的腐敗案件,必須依法懲處。本案中,被告人何某平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報征地面積、青苗數量等方式,騙取征地補償款 225 萬餘元。人民法院對何某平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三十萬元,繼續追繳犯罪所得,起到良好的警示和震懾作用。 ( 中新經緯 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