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孩子皮膚嬌嫩,作爲家長,最擔心的是兒童化妝品不安全。" 家住湖南省長沙市的田女士說,10 歲的女兒經常參加學校的文藝表演,演出時需要使用口紅、腮紅等彩妝産品。因此她很關心這些産品的安全問題。
田女士的擔憂有望得到解決。《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3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辦法》規定,化妝品抽樣檢驗将重點關注兒童化妝品和特殊化妝品。
抽樣檢驗是化妝品上市後監管的重要手段,能精準打擊化妝品違法違規行爲。近年來,網購已成爲家長爲孩子選購兒童化妝品的主要渠道之一。在電商平台搜索 " 兒童化妝品 ",眼影、腮紅、粉餅、口紅等各種兒童彩妝套裝讓人眼花缭亂。如何确保這些産品的安全?《辦法》首次明确化妝品網絡抽檢模式和要求,要求網絡抽樣應當以消費者名義模拟網絡購物流程進行,确保所抽樣品的随機性和代表性。這些規定對于規範兒童化妝品網絡銷售、确保産品質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家長如何正确選購兒童化妝品?
首先,看标識。2021 年 12 月,國家藥監局公布兒童化妝品标志 " 小金盾 ",同時規定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均須标注 " 小金盾 "。家長在選購時,如果産品上沒有 " 小金盾 " 标志,很可能是不合格的兒童化妝品。
其次,注意功效類别。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規定,3 — 12 歲兒童使用的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有清潔、卸妝、保濕、美容修飾、芳香、護發、防曬、修護、舒緩、爽身;0 — 3 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則僅限于清潔、保濕、護發、防曬、舒緩、爽身。可見,0 — 3 歲嬰幼兒使用的化妝品功效宣稱中不包括美容修飾、卸妝等 " 彩妝 " 類别,家長最好不要給 3 歲以下嬰幼兒購買 " 彩妝 "。如果彩妝化妝品标簽宣稱 3 歲以下嬰幼兒可用,則屬于違法違規行爲。
爲了确保孩子使用化妝品安全,中消協聯合中國保健協會化妝品發展工作委員會發布了消費提示:家長要按照标簽或者說明書标注的使用方式使用兒童化妝品。當孩子初次使用某款兒童化妝品時,建議先做 " 皮試 ",少量、局部試用,查看是否會産生不良反應,如無異常,再正常使用。不存在 " 食品級 " 化妝品,誤食化妝品存在安全風險。要将兒童化妝品與玩具嚴格區分,切勿将彩妝玩具當兒童化妝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