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桂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 7 部門關于印發促進桂林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涉及購房補貼等 12 條措施。通知提出,桂林市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在桂林市六城區及靈川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網簽、登記備案、契稅繳納的個人,按照其已繳納契稅金額的 100% 給予财政補貼(其中 50% 爲現金補貼,50% 爲專項消費券)。政策執行期爲發文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