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 11 月 28 日,加拿大競争局發布聲明稱,該局正在就谷歌在加拿大在線廣告技術服務中存在的反競争行爲采取法律行動。聲明稱,調查發現,作爲加拿大最大的網絡廣告技術提供商,谷歌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通過實施反競争行爲,阻止對手競争,抑制創新,擡高廣告成本并減少發行機構的收入。加拿大競争局表示,他們向競争法庭提出申請,要求谷歌出售兩項廣告技術工具、支付罰款,并禁止谷歌繼續從事反競争行爲。聲明稱,事件的最終決定權在競争法庭。(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