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1 月 3 日電 據海關總署網站 3 日消息,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 1 日發布《關于防止莫桑比克高緻病性禽流感傳入我國的公告》提到,禁止直接或間接從莫桑比克輸入禽及其相關産品。
公告顯示,近日,莫桑比克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 WOAH ) 報告,本國家禽養殖場發生H7 亞型高緻病性禽流感疫情。
爲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告明确,禁止直接或間接從莫桑比克輸入禽及其相關産品 ( 源于禽類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病的産品 ) 。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啓運的來自莫桑比克的禽及其相關産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公告發布之日前啓運的來自莫桑比克的相關禽産品要嚴格檢疫檢測,經檢疫查驗和實驗室檢測合格後方可放行。
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莫桑比克的禽及其産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來自莫桑比克的進境船舶、航空器等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抛棄。
對邊防檢查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莫桑比克的禽及其産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公告強調,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公告要求,各級海關、農業農村部門要分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據悉,上述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