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醫療保障辦法》10 月 1 日起将正式實施。《醫保辦法》實施後,職工基本醫保、居民基本醫保在門診及住院待遇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以市民關注度較高的普通門診待遇爲例,職工基本醫保一檔普通門診年度支付限額從年社平工資的 5%,提高至在職人員 6%(實施初期約爲 9334 元)、退休人員 7%(實施初期約爲 10890 元),二級以上醫院的限額相應調整;職工基本醫保二檔及居民基本醫保普通門診年度支付限額由每年固定 1000 元提高到年社平工資的 1.5%(實施初期約爲 2333 元),并動态增長。(财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