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潇)近日,揚州市寶應縣一名八旬老人圖方便,竟從三樓窗口向外扔桌闆,在扔到第三塊時,4 斤多重的木闆恰好砸到了路過的 9 歲男童,導緻其面部骨折。4 月 11 日,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八旬老人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千元。
△八旬老人從三樓窗戶抛桌闆砸傷男童
今年 87 歲的李老太太和家人住在揚州寶應某小區 3 樓,1 月 16 日,李老太家中換了新桌子,舊桌子由于太大于是就拆碎後,準備搬下樓。李老太太竟将桌闆通過客廳的窗戶扔了出去。" 這個太危險了,砸到人不得了。" 家人發現後及時制止了馮某,但馮某趁家人不注意竟然再次往外扔木闆,當扔到第三塊時,正好砸到了從樓下路過的小周。
聽到小周的慘叫後,李老太太吓得趕緊下樓查看,小周的父母也趕到了現場。" 當時孩子頭上就起了一個大包。" 據辦案民警介紹,小周今年 9 歲,和馮某同住一棟樓,當時正準備出門去玩,出事後李老太太積極将小周送往醫院治療并賠償對方損失 2000 多元。
△被砸兒童左側鼻骨及上颌骨額突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高空抛物不是小事,且鄰居們反映,李老太太已不是第一次出現這種舉動。考慮再三,男孩家人選擇了報警。派出所依法對李老太太進行傳喚,老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承認過錯:" 我知道錯了,不該把東西朝樓下扔。" 民警調查事故原因發現," 惹禍 " 的第三塊桌闆後經測量,長 92 厘米,寬 21 厘米,厚 3.5 厘米,重約 4 斤,而老太太家中窗戶距離地面達 7 米多。經權威司法鑒定,被砸兒童左側鼻骨及上颌骨額突骨折,構成輕傷二級。該案被受理爲刑事案件,李老太太也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被拆碎的桌闆
經寶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4 月 11 日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老太太從建築物抛擲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高空抛物罪。鑒于李老太太在案發後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并且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具有法定從輕、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給予其一定的緩刑考驗期限。法院當庭判決,李老太太犯高空抛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一千元。
高空抛物現象一直被稱爲 " 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對此警方提醒,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瓶水、一塊西瓜皮甚至一個雞蛋,從高空墜下,其産生的沖擊力和破壞力都是不容小觑的。高空抛物不僅易造成人身傷害、财産損失、環境破壞,也使得鄰裏關系、社會風氣,甚至城市形象遭到破壞。(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警方供圖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