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 4 月 18 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羅冀京(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羅冀京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 年至 2023 年,被告人羅冀京利用擔任廣東省委組織部幹部一處處長、幹部二處處長、副部長、常務副部長以及廣州市委正廳級幹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幹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等事項上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數額特别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羅冀京 資料圖
曾因廣州市大規模遷移砍伐
城市樹木事件被問責
公開資料顯示,羅冀京,1965 年 6 月出生,海南樂東人,在職研究生學曆,1985 年 7 月參加工作,1986 年 12 月加入中國共産黨。曆任廣東省委組織部副廳級組織員,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廣州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校長(院長),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023 年 8 月 4 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羅冀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正義網記者發現,2021 年 12 月 12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發布廣州市大規模遷移砍伐城市樹木事件問責情況通報,對 10 名領導幹部嚴肅問責,其中第一個便是時任廣州市委副書記的羅冀京,被給予黨内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廣州市大規模遷移砍伐城市樹木,嚴重損毀了一批大樹老樹,破壞了城市自然生态環境和曆史文化風貌,傷害了人民群衆對城市的美好記憶和深厚感情,是典型的破壞性 " 建設 " 行爲,造成了重大負面影響和不可挽回的損失,錯誤嚴重,教訓深刻。
大搞迷信活動
洩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事項
2024 年 1 月 28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羅冀京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羅冀京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大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工錄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方面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洩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事項;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崗位調整、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羅冀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羅冀京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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