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 10 月 9 日消息,今日,博主 " 溪溪大人 " 在微博發布 " 關于消除影響的聲明 ",向小米公司道歉。
溪溪大人稱,近日,就小米公司與本人不正當競争糾紛一案,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本人的行爲已構成商業诋毀,侵害商業秘密,嚴重損害了小米的商業信譽,構成不正當競争。
該博主表示:" 我的所做所爲給小米公司商譽造成了極大負面影響,對此我深感愧疚,并向小米公司表達誠摯的歉意。根據判決要求,本人在微博置頂公布判決書全文及摘要,爲小米公司消除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該博主之前的微博中曬出截圖,圖片顯示,9 月 12 日向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轉賬 15 萬元。
據了解,今年 7 月,小米法務部官微發布消息,近日,就小米與微博用戶 " 溪溪大人 " 不正當競争糾紛一案,法院作出終審判決。
判定被告的行爲侵害了小米的商業信譽及商業秘密,構成不正當競争,要求其在微博置頂道歉 24 小時,同時在判決生效七日内賠償小米經濟損失等共計十五萬元。
小米法務部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造謠、抹黑的侵權行爲,小米将持續以法律手段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