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新聞引發了網友熱烈讨論:
女子高鐵勸阻小孩踢椅背,反被家長扇耳光。
這事一直沒說,是因爲它的劇情發展比成文更快。
從全網一邊倒地謾罵,到随着當事人二次表态,各方下場發聲,進一步案情的披露:後續的所謂 " 打臉 "、" 惡人先告狀 "、" 陰謀論 "、" 自作自受 " 的聲音,又引發出另一波熱潮。
有人堅持原結論,有人大呼 " 反轉 ",吵得十分激烈。
都說讓子彈飛,事已至此,可以開始聊聊這事兒了。
從全網叫好到質疑出現,
到底發生了什麽?
整件事源自于一次 " 常見 " 糾紛:
某女孩視頻文案表示,自己乘坐高鐵,被後排的熊孩子撞擊椅背。她回頭提醒一次後小孩未有改善,她不堪其擾,忍不住再次回過頭來勸阻小孩:
" 不要撞椅背了,要禮貌一點哦,家長也不管一下。"
誰料,熊孩子在叨擾别人時熟視無睹的熊孩子父母,卻在這時開始跳腳,辯解稱自己孩子小,女生作爲成年人不該這麽說他。
女生還嘴,與此同時,坐在旁邊的孩子父親也開始大聲辱罵攻擊女孩。
即便列車員介入調解後,仍攔不住事态進一步失控:
口頭争執不斷,熊孩子母親試圖打掉女生拍攝的手機,并勒令女孩要向自己孩子道歉。并在愈演愈烈的争吵中打了女孩一巴掌,女孩氣不過當即還手扇了回去……雙方鬧作一團。
圖源:女孩自述文案
眼看從吵架發展爲打架,車上某個熱心東北大哥看不過眼,站出來仗義執言,維護 1v3 中落單被攻擊的女孩。
一通發言後,在高鐵内和網絡上赢得一片歡呼喝彩。
在起初那會兒," 就該有個狠人整治一下熊家長了 " 是網友們的共識。但事情遠遠沒有結束——
産生語言争執和肢體糾紛的雙方,到站後去了派出所,因爲女孩被扇耳光後還擊,有關部門以 "屬于互毆,雙方都有過錯" 的理由,花了整整 7 個小時勸誡女孩與對方和解,否則兩敗俱傷,都要留下行政記錄。
但女孩堅決不和解,表示家長是過錯方,要承擔更大的責任。
最後,熊孩子父母因先動手擔主責,被處以行政罰款 500 元,而那個被掌掴後還擊的女孩,仍然要因 " 參與互毆 " 承受行政罰款 200 元。
這個 " 各打五十大闆 " 的結果曝光後,再次引發了第二波熱議,網友們替爲了捍衛自己而反擊的女孩喊冤:
" 女孩是正當防衛,不應該受到處罰。"
" 被熊孩子吵,被熊孩子父母打罵,還手要罰 200?"
" 挨打不能還手,不然就是互毆,就得被罰款,這不就是和稀泥嗎?太離譜!"
因爲事件過于典型,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 @羅翔 教授于 9 日發布視頻評論,強調——
正當防衛與互毆最核心的區别是:前者是 " 正對不正 ",而後者是 " 不正對不正 "。
" 此案起因是小孩不合宜地踢椅背,家長方屬過錯方。在孩子被指責後辱罵他人而且動手打人,手段明顯過激……而最終被掌掴的女子還手視作互毆,這種各打 50 大闆的處理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然而到這一步,事情還沒結束。
一地雞毛背後,
别忘了什麽才是重點。
毫無疑問,任何事件不能僅從單個視角和當事人的一面之詞去做評判。
根據在場乘客爆出多個視角拍攝的事發現場視頻,以及有關部門 10 日發布的情況通告看,女子自述的内容隐去了以下情況:
提醒小孩别踢椅背,卻遭到對方家長反駁後,她氣在頭上,雖有理但嘴上不饒人,罵過多次 " 傻 X",氣得孩子母親跳腳,認定人身攻擊,勒令她向自己孩子道歉。
而女子在情緒失控下出言不遜,朝孩子大聲吼叫把小孩吼哭,爲找回面子在話術上有煽風點火成分,激發對方家長的暴怒,才動手掌掴女孩。
而在第一次被掌掴,當場還擊後的 7 秒内,女孩二次動手,扇了孩子家長耳光……
被掌掴的女孩不是百分百完美受害者。
她在事發時的當場還擊,事發後的拒絕和解,都足以說明她個性極強,不是個任人魚肉,随便欺負的 " 善茬 "。
可以這麽說:熊孩子父母遇到了狠角色。
也因爲這些一筆帶過的内容被挖出,大衆觀感兩極分化,甚至各種流言和陰謀論發酵。
有人說她朝孩子吼叫,嘴巴這麽臭挨打也活該;
有人因爲女子拿手機怼臉拍攝小孩,侵犯了孩子肖像權,覺得作爲家長忍不了也正常;
有人質疑她和東北大哥是老相識,爲了博流量故意碰瓷帶娃的家長,挑釁對方鬧這麽一出;
還有網友倒打一耙,要求介入調查女子,把熊孩子一家大小撇得幹幹淨淨。
甚至有人據此通告認定羅翔教授 " 被打臉 "。
對此,蟬主并不認同。
羅翔教授在 5 月 9 日中午 12 點根據網絡流傳的(有限)信息進行分析判斷,得出的結論;
而有關部門是 5 月 10 日才發布的詳細通報,披露(完整)過程。用今天的認知來推翻昨天的看法,并不算什麽 " 塌房 "。
在比對過多個視頻 + 捋清時間戳後,蟬主來客觀談談以上 " 疑點 "。
首先,女生沒有好脾氣地忍耐孩子家長的诘問,而是由始至終地罵回去,顯得素質不太高,這是事實。
但如果被滋擾并挨罵了,還要克制情緒,是不是要求也太苛刻些?
其次,關于女子拿手機怼臉拍孩子這事,從監控錄像到警方通報都可以看出,是孩子另一個粉衣親屬先拿手機怼臉拍女生,女生然後才掏出手機。
最後,高鐵位置是按座位号入座的,且女子先被拍,然後開始錄像,結合也能得出:和東北大哥聯手碰瓷帶娃父母,是多荒謬的陰謀論。
如果有得選,誰想要挑(且能精準挑到)熊孩子正前方的位置?
女孩方唯一值得讨論的問題在——
1,她情緒失控,對小孩大吼大叫了;
2,她在被掌掴後當場反擊,7 秒後再次擊打對方。
(女孩自述文案,複習一遍)
其一,嘴毒确實容易激發矛盾,但就能 " 抹平 " 對方先動手搶手機,又動手掌掴的過錯?
其二,從嚴格的司法限制上看,正當防衛的标準之一在于制止不法侵害行爲,而在制止之後的二次攻擊,已經越過了正當防衛的範疇,所以相關部門根據法條做出的判決是合法的。
但挨打之後,7 秒鍾前的反擊是正當自衛,7 秒後的反擊就變成了故意傷害,這個度要如何拿捏?
這場紛争的确是由熊孩子點燃,矛盾主要是熊孩子父母罵人打人激發。即便被掌掴的女子還手過當,言語上有過激,但真的擔得起 "互相毆打" 的責任嗎?
單一案例能引發群情憤湧,說明了背後有廣泛的群體情緒發酵多時。
此事之所以令網友如此關注憤慨,也正因爲搞不懂——
爲什麽非得當個逆來順受,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 " 善茬 ",才能得到保護?
撇開這個事件不談,自己以後在遇到類似事情的時候,應當反擊自保,還是忍氣吞聲?
坐着挨打之後遲到的(合法)懲罰,還算是合情合理能服衆的懲罰嗎?
法律不外乎天理人情,法條的 " 穩定 " 特性也自帶 " 滞後性 ",需要根據後續的現實案例進行修整和補充。
現實生活是複雜的,絕對不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 " 二元論 " 可以粗暴定奪。
而其中站在當事人不同立場看似 "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 的灰色部分,需要各方面進行多維度的讨論,甚至是提出質疑。
然後從諸多結論中,尋求能夠滿足符合主流樸素價值觀的解決方案,讓大多數人心服口服。
真金不怕火煉,真理越辯越明。
任何好的條例和道德都應當經得起這種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