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經 10 月 18 日電,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原輔料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切實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以下簡稱嬰配乳粉)質量安全。
《征求意見稿》要求嬰配乳粉生産企業持續完善原輔料采購驗收管理制度;采用幹法工藝生産的,原輔料除符合相應食品安全标準外,微生物指标還應符合嬰配乳粉産品标準要求。對于使用基粉生産嬰配乳粉的,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兩年内應逐步使用具備嬰配乳粉生産資質企業生産的基粉。
《征求意見稿》鼓勵使用牛乳或羊乳直接加工嬰配乳粉,考慮對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宣傳的要求,1 歲以上幼兒配方乳粉标簽主版面産品名稱下可标注 " 牛乳加工 " 或者 " 羊乳加工 " 字樣等。《征求意見稿》要求新申請注冊使用基粉的嬰配乳粉産品配方,其基粉應直接使用牛乳或者羊乳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