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廣州。
女子因多次遲到被辭退,
不滿公司補償申請勞動仲裁。
▲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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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司領導盧先生講述,
女子面試當天遲到 1 小時,
但因公司缺人看到其簡曆上
寫有 4 年的經驗就招入職。
入職後工作能力與簡曆上不符,
并多次以各種事由遲到,
多次談話但她工作态度依舊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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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第 58 天與她談離職,
協商可以支付她整月全勤的工資,
再多補十天的工資作爲補償。
但她卻要求賠償一個半月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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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職 58 天,
但實際除去放假,
上班考勤是 36 天。
勞動仲裁開庭當天,
她遲到了 16 分鍾。
仲裁結果是
根據庭審陳述及被申請人提交的申請人确認的《考勤表》《微信聊天記錄截圖》,申請人存在遲到 21 次、缺卡、早退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爲,被申請人以此解除勞動關系并無不妥,申請人請求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無事實依據,予以駁回。按照公司協商,按全勤的工資發放,多補十天的工資作爲補償。
來源:新晚報、白鹿視頻
(編輯 王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