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孔澤思 吳澤鵬 每經編輯 易啓江
熾熱的陽光透過北京的高樓,投射到巨大城市的各個角落。隻是在陽光尚不能觸及之處,潛藏着一片專營 " 以挂靠方式混入國企陣營 " 的隐匿江湖。
提着 400 萬現金,可以直接去(央企二級子公司)總部,帶着項目和領導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暗訪調查中,做 " 挂靠 " 營生的經理信誓旦旦地說出了這番話。
近來,各大國企加大了曝光假冒下屬公司的力度,風口浪尖上,挂靠産業鏈還在運作嗎?每經記者深入這片隐匿江湖一探究竟。
北京東三環的核心 CBD 區,國貿中心和中央廣播電視總台大樓坐落于此,路面上着職業裝的行人匆匆而過,同衆多知名跨國公司、央企總部一道,映襯出這裏的經貿繁華。沿着建國門外大街向西約 2 裏路,著名的北京建國飯店靜靜矗立,與其一路之隔的,便是建外 SOHO 商務區。
SOHO 商務區,正是每經記者此行目的地。這裏就像藏着一道旋轉門:門的一側,是陽光照耀下的商業百态;而旋轉到另一側,則藏着一個欲說還休的灰色 " 挂靠 " 地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嚴打之下,造假産業鏈以更隐蔽的方式存續。在這個批量生産 " 假國企 " 的産業鏈上,黑掮客對多家國企明碼标價,稱少則花費 80 萬元,多則 400 萬元,一家公司就能戴上國資帽子。哪怕被打假,也可通過 " 平移 " 方式變更爲其他國企股東。更有甚者宣稱,國企的公章、工商資料就在自己手上," 百分之百安全 "。
" 可安排與挂靠的國企簽協議 "
7 月下旬,正值北京最炎熱的時節,每經記者根據指引,在建外 SOHO16 号樓見到了經營 " 挂靠 " 業務的劉經理。
劉經理在中企祥瑞(北京)企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企祥瑞)進行她的營生。她所在的這家公司是成立于 2021 年的小微企業,注冊資本僅 100 萬元。從明面上看,它從事着策劃、咨詢等全套企業管理服務,不過中企祥瑞也隐藏着一項出人意料的業務:将民營企業 " 包裝 " 成國企。
" 國企、央企混改,對接優秀民企成爲國企、央企旗下 2 級、3 級、4 級、5 級公司,讓民企享受央企、國企待遇,提升股東背景,增強談判優勢,獲得更高的融資和授信,投标、承接項目更有底氣。" 這是劉經理微信朋友圈日常發布的文案。
圖片來源:朋友圈截圖
此前,劉經理就介紹,可提供 " 挂靠 " 的國企至少有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電投)、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鐵道建築集團有限公司等。
劉經理舉例稱,某金融央企資源有三挂四(指央企三級子公司下,挂靠一家四級子公司,下同)," 管理費 "180 萬元一年,四挂五則隻要 130 萬元一年,簽完合同付定金 100 萬元,而且 " 流程上不用擔心,我們帶着工商資料去辦,全國都可以注冊 "。
在中企祥瑞的辦公室,每經記者以尋求國企挂靠爲由,向劉經理了解到 " 制造假國企 " 的更多細節。
" 挂靠 " 也好," 混改 " 也罷,流程其實很簡單。劉經理稱,在确定好挂靠企業後,可安排記者與挂靠的國企簽署《股權代持協議》,暗中約定上級股東僅爲股權代持關系,再與中介公司簽署服務協議,用于中介協助辦理各項業務。
劉經理描述,在挂靠模式下,上級國資股東的管理十分寬松,你的公司領導層不變,上級股東不幹預你的公司經營事務,連财務和人事也不會有任何審查,隻需要每年按時交 " 管理費 " 即可," 相當于我們是自負盈虧的,類似承包經營的模式,這些都會在合同中寫明。" 合同到期後也可以随時續簽,不續簽也能再次把公司股權從國資股東那裏變更出去。
換句話說,明面上,是劉經理宣傳的國企以投資方式進入股東層,暗地裏,所謂投資隻是代持,國企并不真正持有股份。
在央企雲集的北京,也不乏 " 李鬼 " 魚目混珠。《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打出國企 " 挂靠 "" 混改 " 業務的機構不是個例,他們大多是中小型企業服務公司,工作人員在微博、論壇等平台發布大量信息,簡單直白地描述 " 成爲國企 " 的直接好處,并留下手機号碼,引流到微信詳談。記者和多位中介溝通之後發現,各家辦理挂靠的流程和費用幾乎一緻。
圖片來源:社交媒體截圖
那麽,股份代持真實嗎?劉經理提及的這些國企,是否知曉、默許這樣的操作呢?
8 月 22 日,記者分别撥打劉經理提及的三家央企公開電話,其中一家明确否認可以挂靠,一家接通前台,但工作人員未直接回應,另一家則未能接通。
" 若被打假,可平移到其他同等級别國企下 "
盡管國企多次打假、否認,但在包括劉經理在内的掮客口中,這些國企不僅知曉,如若有需要,還能配合這種挂靠生意的工作。
部分中介爲了打消客戶疑慮,承諾可約上需要挂靠的國企負責人面談。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暗訪聊天截圖
同在建外 SOHO 的國鴻鑫盛(北京)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鴻鑫盛),十幾個工作人員擠在約百平米的辦公室裏,從外觀上看,和一般中介機構别無二緻。《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網上與其交流時,工作人員更是誇下海口,可以約到央企二級子公司的負責人面談。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攝
7 月下旬,記者以企業人員身份按約定來到國鴻鑫盛,所謂 " 央企負責人 " 卻未如約而至。國鴻鑫盛負責人胡經理解釋道,該企業一周前剛公告了一批假冒國企,正處于整頓期。自己前不久剛挂上去一家長沙公司,需要等待情況觀察一下,至少三周後才能挂靠。
再有,除了直接挂靠,中介宣稱還可借用國資股東的資質去開展業務,能夠進行國企授權、借用賬戶走賬等複雜操作," 用上級單位的資質很麻煩,要以上級公司名義承接項目,款項走上級賬戶,在正常‘管理費’之外,還要收取項目金額 3.5% 的費用。"
不過,由于操作複雜,這種方式就連中介公司本身也不太推薦。劉經理就直言:" 在資源這方面,最近國企混改也都查得比較嚴,因爲很多混改都是灰色的,也不是那種正式的。我也不用多說,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一些事情。"
甚至,還有掮客聲稱,某國企就是其 " 一手打造 "。胡經理向記者推薦了北京北發高科技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北發高科技),稱該公司是 " 一手資源 "" 安全可靠 "。
胡經理告訴每經記者:" 北發高科技那邊的領導上歲數了,公司也沒精力打理。我是認了幹爸,他就把公司讓我打理。這是我們一手打造的公司,一年隻需要 80 萬。"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北發高科技成立于 1991 年,是北京市屬事業單位——北京科學技術開發交流中心的全資子公司。胡經理稱,北發高科技是事業單位旗下國企,而這一闆塊目前處于監管真空區," 事業單位是另一個體系的,國資委管控不到。"
出于安全考慮,胡經理還發揮 " 專業所長 ",建議記者多加一層公司作爲 " 避險層 ",即先在北京注冊新公司挂靠國企,并完成 5000 萬以上的注冊資本實繳,此後就能以此在全國各地設立下屬公司,開展真正的業務," 哪怕這一層公司被曝光了,下面的公司也能轉移出去,真實業務不受影響。"
也許是爲了展示 " 一手打造 " 的真實性,胡經理還提出了另一種合作模式,即民營企業和北發高科技成立合資公司,各自出人擔任高管,聯合招投标拿項目,按股權比例分配利潤," 因爲現在央企背景挂靠,國家查的力度比較狠,整個下邊都不好做,我們做合資也是爲了安全着想。"
爲了讓記者信服,胡經理還從櫃子裏拿出了北發高科技的執照、公章,以及上級股東的相關證明,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未能進一步确認這些材料的真實性。
爲了核實胡經理所言真實性,《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于 8 月 22 日緻電北京科學技術開發交流中心,但電話爲空号。随後,記者撥通了北京市委編辦電話,得知該交流中心已經沒有正常運轉。接線工作人員表示," 他們屬于應該注銷,但還沒注銷的單位,所以我們這邊給他凍結了……他們現在不能再辦理任何業務。"
此外,在嚴厲打擊假國企的背景下,記者發現,制造假國企的生意已從取名、股權登記,延伸覆蓋至曝光後的股權轉移等全鏈路服務。中介公司也對 " 售後服務 " 給出極大保證:若被打假,可無償協助 " 平移 " 到其他同等級别國企下,或者按挂靠時長比例退款。記者表達被曝光的疑慮後,劉經理表示," 咱們是有合同的……(曝光後的退費問題),那就是合同糾紛了。現在是一個法治社會。所有東西白紙黑字寫在合同當中,做了約定的。"
那些被曝光的假國企現在怎樣了
果真如劉經理所言,被打假後還能通過 " 平移 " 方式成爲另一家國企的子公司?雖然無法确定是否是劉經理這樣的中介所爲,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确實發現了 " 平移 " 的案例。
成立于 2020 年 3 月的個人獨資企業廣州三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航科技),在 2021 年 3 月變更爲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後者是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企業,三航科技也由此變爲 " 央企 "。不過,此次變更僅半年後,2021 年 10 月,國資委網站發布了第一批中央企業公告的假冒國企名單彙總,三航科技位列其中," 假央企 " 身份暴露。
首次 " 挂靠 " 失敗,三航科技并未放棄尋求再次進入國資體系的機會。2022 年 3 月 ~4 月,即被打假半年後,三航科技再次啓動工商資料變更程序,公司名稱變更爲廣州琥海科技有限公司,同時通過兩次股東變更,恢複爲個人獨資企業。2022 年 6 月,該企業的股東變更爲黑龍江泰聚緣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黑龍江泰聚緣),當時,黑龍江泰聚緣也是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三航科技 " 兜兜轉轉 " 再次進入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背後的國資體系内。
然而,三航科技的 " 運氣 " 實在不好,在成爲黑龍江泰聚緣子公司的 3 個月後,2022 年 9 月,黑龍江泰聚緣的名字出現在國資委網站發布的第二批中央企業公告的假冒國企名單中。2023 年 1 月,黑龍江泰聚緣變更了其股東,國資股東退出。
但并非所有的 " 假國企 " 都像三航科技這般執着,也有的選擇默默恢複真實身份。劉經理提到可提供挂靠的國家電投,剛好在 6 月底曝光了一批假國企,其中,福建鑫源智誠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鑫源)原本工商資料顯示是國家電投三級子公司,也是被曝光的假央企之一。記者查詢發現,該企業在 7 月下旬變更爲個人獨資企業。
2021 年," 中央企業集體行動打擊假冒國企 " 成爲年度央企十大熱搜之一。當年,26 家中央企業通過官網、微信公衆号等多種渠道,對外公告了 353 戶假冒國企。當年 10 月,國資委網站上也彙總後發布了第一批中央企業公告的假冒國企名單。随後的 2022 年 9 月和 2023 年 4 月,國資委官網分别彙總第二批、第三批假國企名單進行發布,三批名單總計曝光了 823 家假國企。
近期,披露曝光假國企再次成爲浪潮。《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上述中介 7 月推薦的幾家可挂靠公司全部參與了打假。例如,劉經理推薦的中鐵第十八工程局兩家下屬公司,早在 5 月 23 日就被中國鐵建(SH601186,股價 9.91 元,市值 1345.7 億元)公告其 " 使用僞造公章等方式,登記設立企業 ";另一家冒充華電能源(SH600726,股價 2.35 元,市值 185.8 億元)全資子公司的山東錦上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在 7 月被公告後,目前已進入簡易注銷程序。
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當然,也有被國企股東 " 打假 " 的企業,在相當時間内仍持續經營。每日經濟新聞日前獨家報道《追蹤|頂風 " 作案 "?假國企被曝光後,旗下公司又宣布巨額投資 " 手握 " 近 600 億項目能否兌現》,就揭露了國電建湖南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電建湖南)等在被曝光爲假國企後,仍與旗下子公司一起,宣傳在多地投資上百億新能源項目,項目涉及資金總額接近 600 億元。直到《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發布後,國電建湖南才将其公衆号中 " 央企國家電力公司的三級子公司 " 描述進行修改。
假國企如何通過工商注冊?
國企們一再打假,劉經理、胡經理等中介又何以拍胸脯保證能注冊成功?
一大可能是,中介在協助注冊時提供的是假資料。記者采訪了解到,根據《公司法》以及相關登記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工商登記屬于形式審查,即工商注冊機關并不審查材料真實性,隻需當事人爲自己提供的材料真僞承擔法律責任,這就爲虛假注冊或變更提供了空間。
企業工商登記流程 圖片來源:某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截圖
" 虛假登記是存在的,目前多爲通過群衆投訴舉報、日常監管中發現,虛假登記情況主要有冒用他人身份、提供虛假材料進行登記,市監部門經過調查取證,情況屬實的可立案處理,進行行政處罰并予以撤銷登記。" 一名在廣東省内準一線城市多年負責工商登記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員如是說道。
德和衡(前海)聯營律師事務所周冬冬律師手上就承接了當事人的私有住宅被冒用登記爲企業經營地址的案子," 這與假國企有相似之處,我有一名深圳的客戶,投訴自己的私有住宅被他人無端注冊爲企業經營地址,甚至遭遇該企業的債權人登門讨債、收到法院的傳票。後經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該局的處理結果也就隻是将其列入經營場地異常名單。"
前述政府工作人員向每經記者介紹,登記的材料需要嚴格按照上級規範提交,她同時提及,目前我國全面放寬市場準入條件,提倡百花齊放,登記方式和審批制度在改革中不斷優化,企業登記以形式審查爲主,隻要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登記機關就予以 " 确認登記 "。
周冬冬也曾接觸過當事人遭遇 " 假國企 " 的案例,她告訴記者,當事人(原告)訴被告關于一起貨物買賣糾紛,開庭前一直認爲被告是某國有企業所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在訴訟策略上也據此進行。但在訴訟過程中,某國有企業卻否認自己曾設立過被告,并公告稱被告實際是 " 假國企 "," 這使得原告非常被動。"
需要注意的是,前述政府工作人員向每經記者強調,據其了解,廣東省内已基本實行 " 商事簽 " 認證登記,申請人必須通過人臉識别系統進行實名認證,才能完整地完成登記業務流程,因此,要想成功造假絕非易事。
除虛假注冊以外,一部分被劃爲 " 假國企 " 的企業,則有全民所有制企業未順利改制的 " 曆史遺留 " 問題。
中國華宇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宇經濟)是前述國資委官網發布的假國企名單裏的企業。早在 2018 年 2 月,該企業就遭遇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核集團)打假,稱華宇經濟并非中核集團出資設立的公司或企業,其設立的各種冠以 " 中核 " 字号和号稱中核下屬公司的企業或機構,均未經過中核集團批準;其以中核集團下屬公司名義開展經營業務,給中核集團造成負面影響。
但華宇經濟與前文所介紹的那類 " 假國企 " 卻又不是同一個類型。記者獲得的一份于 2020 年 5 月做出的判決書 [ ( 2020 ) 晉民終 150 号 ] 顯示,經法院查明,華宇經濟原爲全民所有制企業,後劃歸爲中核集團管理,但華宇經濟是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 劃歸中核集團管理後,體制改制尚未完成,但華宇經濟的法人資格沒有終止、法人的獨立地位沒有改變……具有獨立意識和獨立财産,應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院裁判文書中如是記載。
不過,2022 年 6 月 28 日,中核集團又在其官網發布《關于不法企業假冒我集團子公司 有關情況的公告》,聲明 " 以下公司及其下設各級子公司均爲假冒國企,與我集團無任何隸屬或股權關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資、合作、業務等關系,其一切行爲均與我集團無關 "," 以下公司 " 就包括中國華宇經濟發展有限公司。
記者曾在 7 月份前往華宇經濟的注冊地址、年報通訊地址實地走訪,試圖了解 " 全民所有制企業 " 的來龍去脈,但均未能找到該企業。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研究員吳剛梁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全民所有制企業挂靠是一個曆史問題," 曾經的‘紅帽子企業’在市場競争中打着國企招牌,對國有企業形象造成了很多不良影響。近年來國企也對挂靠企業、參股企業多次進行集中清理與整治,包括要求隻有達到國資控股的企業才能使用國字頭名稱。"
據悉,1998 年,一場被稱爲清理 " 紅帽子企業 " 的企業産權明晰化工作在全國展開。 [ 1 ] 當年,财政部等四部門印發了《清理甄别 " 挂靠 " 集體企業工作的意見》,明确指出要規範企業經營行爲。對經清理甄别後認定爲非集體性質的企業,各級清産核資機構要督促 " 挂靠 " 集體企業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稅務等部門申報有關文件和資料,變更企業性質。 [ 2 ] [ 3 ]
爲何隻公告打假而不查封?
采訪中,不止一名采訪對象提出疑惑,被侵權的國企爲何隻是公告打假,卻不進一步舉報維權?
" 既然母公司發現被冒用身份注冊子公司這種行爲,完全可以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函告各地方登記機關的方式,限制使用其身份繼續開辦子公司登記;同時,已登記的假冒子公司經舉報調查核實,可由登記機予以撤銷登記,那爲什麽這些假冒國企既然被發現是假冒,至今仍然允許一直存續經營呢?" 前述負責工商登記的人士就向記者發來如是疑惑。
但記者也發現,要撤銷一家假國企,實際上絕非易事。
記者在珠海市政府官網搜索到一個案例:2021 年 7 月 27 日,中鐵北京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向當地鬥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珠海京南工程處(以下簡稱假冒企業)冒用其公司的名義注冊該公司。當年 8 月 4 日,市場監督管理局前往假冒企業登記住所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不在登記住所經營,通過電話号碼也無法取得聯系。而後由舉報人提交了司法鑒定所對比公司印章與假冒企業工商注冊資料印章的對比鑒定意見,市場監督管理局查明并進行撤銷公示、撤銷聽證告知等,直到 2022 年 1 月 28 日,才最終公布 " 予以撤銷 " 的決定。
中鐵北京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僅是打假一家假國企,前後便曆時半年時間,可見打假之難。
吳剛梁表示,現在國資委和央企的打假成本很高,而且依靠公告打假,打擊力度也較輕," 民營企業注冊成假國企,可能涉及經濟詐騙或者合同欺詐,需要多部門聯合執法,但更爲重要的是對造假中介機構的打擊,要開展專項行動。"
另一方面,在工商登記時,注冊機關對有明顯存疑的材料,也可實行實質審查,但這樣的情形并不多見,同時也對接收材料的工作人員鑒别能力有較高要求。現實的情況往往是,一系列的假國企設立後,才遭遇真國企打假,而若非真國企向工商登記機關提出舉報,被打假的假國企也常常逍遙法外。
因此,周冬冬也建議,國家在企業注冊制度的大背景下,對特定企業應當嚴把關,做一定的實質審查。對注冊過程中一些必要的包括股東設立子公司的決議、公司注冊地址的租賃合同或者産權證明進行實質審查。
" 否則,長此以往,不僅被這些害群之馬敗壞真正的國有企業聲譽,同時也必定在将來影響與該注冊企業相關的債權人的權利實現,增大其維權成本,最後降低了政府及司法在社會層面的公信力。" 周冬冬說道。
追根溯源,假冒國企盛行的背後,是市場主體地位的差别。吳剛梁就表示,"我認爲應該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實現各類所有制企業能夠平等地參與市場競争。尤其是在項目招投标的時候,應淡化企業所有制标簽。"
記者手記 | 清除假國企,需社會各界共同參與
" 假國企 " 的現象其實存在已久,從國資委發布打假名單,到各大企業發布打假公告,再到媒體一次次曝光,一次次引發熱搜,打擊力度不小。
但無法回避的事實是,造假者總是春風吹又生,甚至,部分被曝光的 " 假國企 " 并未被糾正,而是繼續打着國企旗号進行投資、經營。在這方面,筆者采訪過程中也了解到來自各方的一些無奈。人手少,責任大,打假成本高……在這些攔路虎之下,造假者得以繼續逍遙。
這也是當下的現實窘境," 寬進 " 釋放了市場競争活力,但也是考驗。例如,對于清除 " 假國企 ",被假冒的國企們,除了一紙公告外,是否進行了内部自查、又是否向工商登記部門申訴打假?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是否在 " 假國企 " 名單公布後主動跟進,進一步調查、核實以及撤銷?而普通企業或個人,在知曉對方 " 假國企 " 身份後,能否經受住利益誘惑,拒絕合作?
筆者認爲," 嚴管 " 不是一兩個機構部門能夠單獨完成的工作,從企業的注冊登記到日常經營管理,再到監督打假,需要不同單位部門之間的協同繼續強化;另外,企業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需要社會各界共同參與。
選題策劃 |郭榮村
記者 |孔澤思 吳澤鵬
編輯 |易啓江
視覺 |鄒利
視頻編輯 |步靜
排版 |易啓江
本文參考資料:
[ 1 ] 數千萬企業私産被侵占 " 土專家 " 成 " 流浪漢 "。經濟參考報 / 中國新聞網
[ 2 ] 财政部關于認真做好城鎮集體企業清産核資收尾補課工作的通知。中國法院網。
[ 3 ] 關于印發《清理甄别 " 挂靠 " 集體企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财清字 [ 1998 ] 9 号)。财政部等四部門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制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