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 月 13 日電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 13 日表示,任何地方和企業對民生用氣都不得限購減供,一旦發現這樣的問題,都将嚴肅追責問責。
1 月 13 日 ( 星期五 ) 下午,國新辦就做好能源保供确保溫暖過冬情況舉行發布會。會上有記者提問:近日媒體報道,有煤改氣地區出現了居民天然氣限購、斷供情況。如何看待這個問題?我們要采取哪些措施來保障居民的用氣需求呢?
連維良答複稱,黨中央、國務院對保暖保供個案問題高度重視,要求我們建立專門機制,監測和及時解決個案問題。記者說到的問題我們監測到後,立即責成地方政府采取措施,予以糾正。這一問題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業對民生用能保供穩價措施沒有落實到位。我們将舉一反三,進一步壓實能源保供屬地責任,對民生用能不折不扣地落實保供穩價措施。
連維良指出,全國采暖季天然氣資源總量是足夠的,我們在采暖季之前組織簽訂的天然氣中長期合同量超出了各地預計需求,進入采暖季以來,實際消費量低于預期。從全局看,現在天然氣資源總量是有保障的。因此,任何地方和企業對民生用氣都不得限購減供,一旦發現這樣的問題,都将嚴肅追責問責。如果是由于氣源合同不足,國家将協調增供,如果是其他個性問題,由屬地政府一事一議幫助解決。總之,涉及民生用能,絕對不能限購停供。
連維良表示,為了避免這類問題再次發生,關鍵是要落實兩個責任。一是屬地政府幫扶、監管和兜底保供責任,二是能源供應企業的主體責任。
連維良稱,首先是要落實屬地政府的幫扶、監管和兜底責任。地方政府要加強對經營困難的民生用能企業針對性幫扶,必要時要通過資金補貼等方式幫助解決企業的具體困難。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現城燃企業限購停供天然氣問題,客觀上是因為随着天然氣市場化進程加快,城燃企業氣源更加多元,在國際天然氣價格大幅上漲情況下,一些企業市場化購氣成本過高,而且短期内難以有效疏導,就出現了階段性經營困難。對這些問題必須遠近兼顧、标本兼治,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當前就是要 " 一企一策 " 幫助企業纾困。地方政府要加強對能源供應企業的監管,确保企業有效履行保供責任,對極端情況下存在棄供斷供風險的,屬地政府要及早制定預案,無條件兜底保供。在供暖季之前,國家已經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對涉及民生能源供應的企業,特别是經營困難的企業,都要派出幫扶工作組。我們将督促各地政府認真落實到位。
二是企業要擔負起能源保供的主體責任。承擔民生用能供應的企業,要強化社會責任意識,強化公益性保供的使命擔當,不折不扣地落實能源保供穩價各項要求,有困難可以及時反映,但是絕不能限購停供。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