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 日,浙江缙雲公安通報:11 月 1 日我局發布協查通報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尚金勇,已于 11 月 2 日 11 時 40 分許被警方找到,經确認自殺身亡。
此前紅星新聞報道,11 月 1 日,浙江省麗水市缙雲警方發布協查通報,稱 10 月 31 日,缙雲縣發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經查尚金勇有重大作案嫌疑。紅星新聞記者核查确認,通報中的嫌疑人尚金勇曾于 22 年前,在廣州犯故意殺人罪,殺害女友,稱自己發現女友從事賣淫活動,多次勸阻無效。死者身上共有 31 處刀傷,脾、肝破裂,因創傷性失血休克死亡。有村民告知紅星新聞記者,本次尚金勇在缙雲涉嫌殺人案件。
11 月 4 日,經多位缙雲縣居民指認,紅星新聞記者來到本次尚金勇作案事發地,位于缙雲縣新碧街道一幢建築的二樓,照片顯示爲美姿天辰美容養生減肥店,入口已被警方張貼封條。
▲案發地
紅星新聞記者撥打店鋪張貼的聯系電話,接電話的女士告訴記者,自己曾是店鋪老闆,但去年将店鋪轉讓給他人," 接手的就是死了的那個人。她也不算是繼續經營美姿天辰吧,就是接手了店面。" 由于轉讓後是由接手人與房東簽署合同,這位前店主并不知道被害人的姓名及其他身份信息。
當地一位美容業從業者稱,自己曾接待過被害人," 一個女性,四五十歲,南方口音,外地人。她帶着年輕的店員,詢問我們能否合作,但是我們業務方向不一樣。她那家店有點打‘擦邊球’,不是很正規。"
距離事發地不遠的一位居民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被害人是去年接手店鋪的," 店是有點不太正規。我們都叫老闆娘(被害人)梅姐,不知道全名,湖南人,52 歲。以前還有店員,但是生意不好,店員也就待了 10 幾天就走了,基本都是她一個人,也沒見到她有家人在這邊。"
這位居民對尚金勇有印象:" 他個子矮,隻到我們女性的肩膀這裏,是這家店的常客,不過不知道他們(尚金勇和死者)到底是什麽關系。10 月 31 日(事發當天)下午大概 4 點鍾,我看他從店裏出來了。當時有點奇怪,他出來得比以往要早,到了晚上 8 點左右,派出所的人就來了。"
距離事發地不到兩公裏處,便是尚金勇居住的姓尚村。一家人住在農村自建房中,一樓的一間房爲尚金勇母親居住,一間爲尚金勇居住。尚金勇家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尚金勇一輩共有 6 個兄弟姐妹,已經分家," 他(尚金勇)去年 12 月出獄,出獄後沒地方住,就和媽媽一起住在哥哥家裏。"
據家人回憶,10 月 31 日事發當天,尚金勇上午去了工廠,下午請了假,當天傍晚 6 點左右在家吃了晚飯,而後離開," 吃晚飯的時候他什麽都沒跟我們講。後來到了晚上,我們才從警察那裏知道,尚金勇殺了人。他們和我們說,是尚金勇自己報的警,在電話裏說他殺人了,他要自焚。"
尚金勇姐姐回憶,尚金勇小學畢業後,便在家務農,直到 20 多歲,随兄弟姐妹一同去往廣州工廠務工,2001 年犯故意殺人罪,入獄約 20 年。出獄後,尚金勇重回老家缙雲,在工廠工作,并未結婚成家。
" 他過去還是很開朗的,但這次回來,很内向,在家裏也幾乎不說話。" 尚金勇家人說," 他回到家可能就叫一聲‘哥’這樣,别的事也不跟我們說。我們根本不知道被害人是誰、他們是什麽關系、他爲什麽要這麽做,連那家店都沒去過。"
尚金勇家人提到,出獄後,尚金勇并沒有什麽特别的安排," 他找工作還是順利的,我記得之前他說過換了工廠,之前是 150 元一天,換了之後是 160 元一天。不過家裏吃飯買菜都是他媽媽在弄,他也沒往家裏帶過錢。今年他問我們借過錢,說是要和人合夥開店,我們勸他不要被騙了,他就有點不高興,最後是他妹妹借給他大概兩萬塊錢。妹妹說收錢的是個女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這個被害人。後來他也沒再提起到底開沒開店、在哪開店、和誰開店、開什麽店,我們都不知道。"
尚金勇房間裏,一頂安全帽擺在門口不遠處,一本筆記本仍留在桌上。本子内基本隻記錄日期和當日是否工作,最後一行寫着:(10 月)31 日開工,上午上班,下午休息。
▲尚金勇的筆記本
紅星新聞記者 陳馨懿 楊雨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