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1 日晚,都美竹寫手 " 貓世霖 " 再度發文稱此前發布的言論僅代表自己,沒有和任何人合作。
全文:我說一下,我隻代表我自己,目前在公共場合針對此事發聲的,我隻代表我自己,我沒和任何人做所謂的矩陣,就我自己一人,我也隻對我自己的話負責,就這麽簡單。
此前,都美竹寫手疑似爲吳亦凡澄清:" 第一,沒有未成年。第二,沒有吸 d,查的很清楚,很全面,沒有。 "
随後," 貓世霖 " 發聲明,明确了自己關于吳亦凡事件的立場:" 第一,我多次強調,不得對相關單位及流程做有罪推斷,這件事情到了今天這一步,是一系列社會矛盾擠壓沖突的産物,男女的極端對立占主要部分。第二,任何針對于郭嘉,針對于司法的惡意揣摩和猜測均是我們反對的,是我們憎惡的,是我們不解且極力批判的。第三,吳某凡的粉絲群裏,的确有不理智的,但還有人假裝吳某凡粉絲搞事情,這些人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20 日晚,都美竹寫手曾發長文,回憶自己過去兩年的心路曆程," 我一手打造出了一個女英雄,而這個女英雄,卻趕了很多不 " 英雄 " 的事 ",他稱自己被都美竹欺騙利用,兩年來悔恨不已。
據此前警方通報消息,該寫手徐某曾主動聯系都美竹做其寫手,文章都是都美竹提供素材,他 " 包裝加工 " 後完成的。2021 年 6 月,都美竹與好友劉某文商議,在網上公開與吳某凡交往過程以提升網絡知名度,劉某文于 6 月 2 日在微博發布了都美竹被吳某凡 " 冷暴力 " 的博文。7 月 8 日至 7 月 11 日,都某竹跟進發布 3 篇博文。7 月 13 日,網絡寫手徐某又撰寫了 " 決戰 " 等 10 餘篇微博文案,後在 7 月 16 日起由都美竹通過微博賬号陸續發布。
據悉,2022 年 11 月 25 日,法院對吳亦凡案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吳亦凡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被告人吳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于 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2018 年 7 月 1 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爲,吳亦凡的行爲已構成強奸罪、聚衆淫亂罪,應依法并罰。根據吳亦凡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3 年 7 月 25 日,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吳亦凡強奸、聚衆淫亂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二審将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