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市場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 12 月 14 日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市場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北京市懷柔區監委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争局反不正當競争處原處長吳心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心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銷毀、轉移、隐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多次違規使用領導幹部專車;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倒賣茅台酒進行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商标評審事項,打探、洩露尚未公開的商标評審信息,多次在工作時間打高爾夫球;違反生活紀律;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商标評審、企業名稱核準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财物;财産、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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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心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吳心曠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市場監管總局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吳心曠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吳心曠簡曆
吳心曠,男,漢族,1982 年 7 月生,安徽廬江人,大學本科學曆,2003 年 7 月參加工作,2002 年 10 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5 月,曆任工商總局法規司幹部、科員、副主任科員;
2009 年 5 月至 2015 年 11 月,曆任工商總局辦公廳副主任科員,秘書一處主任科員,秘書處(總值班室)正科級秘書、副處級秘書;
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争執法局 ( 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 ) 反不正當競争處副處長;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 月,曆任市場監管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争局 ( 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 ) 反不正當競争處副處長,副處長、三級調研員;
(其間 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挂任貴陽市修文縣副縣長)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市場監管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争局 ( 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 ) 反不正當競争處處長。
2022 年 7 月,被免去市場監管總局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争局(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反不正當競争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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