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4 日,由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起草的《關于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發布,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前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明确,城中村改造的對象,是以深圳市域内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及原村民實際占有使用的現狀居住用地爲主的區域。分爲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三類。具備條件的城中村實施拆除新建,不具備條件的城中村實施整治提升,介于兩者之間的實施拆整結合。(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