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 日,據财聯社消息,11 月,據不完全統計,11 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至少披露了 13 位金融系統幹部被處分,其中中管幹部 2 人,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幹部 7 人,省管幹部 4 人。被處分的 13 人中,4 人來自國有大行,1 人來自政策性銀行,1 人來自全國性股份制銀行,2 人來自城商行,1 人來自省聯社,2 人來自證監系統,1 人來自銀監系統,1 人來自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從通報中列舉的違法違規情況看,被處分的 13 人中,10 人被指破壞組織人事,7 人被指違規幹預貸款工作或利用融資貸款爲他人謀利,4 人被指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利用借貸爲本人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