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7 日,# 父親告上大學女兒索要贍養費 # 沖上微博熱搜第一,到底是怎麽回事呢?
據河南法院微信公衆号 26 日援引濮陽市華龍區法院的案例顯示,近日,河南濮陽一父親因告女兒引發的一起贍養費糾紛案,在濮陽市華龍區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該父親稱其出車禍後,在病房給女兒打電話,想讓女兒回來照顧。其女兒次次都不接。該父親又發信息,她一次也沒回,後又把我的電話拉黑了。無奈之下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女兒每月支付贍養費 1500 元。
對此,其女兒回應稱 " 我現在還在上大學,一沒有能力負擔父親的贍養費;二也沒有時間回去陪護。況且家裏還有兩個哥哥照料,也不用我回去。再說拉黑父親電話也是無奈之舉,因爲其所發短信均是抱怨讓本來學習就很緊張的我,身心更加疲憊。"
法院審理認爲,《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本案中,張父發生交通事故後,要求女兒照料和支付贍養費系合法合理的訴求。但張女正在接受大學教育沒有時間回去陪護,也沒有收入來源支付贍養費。故張父的訴求法院不予支持。判決後承辦法官跟進釋法說理,勸導張女理解父親的不容易。在完成學業的同時,多關心多問候父親。
對此案例,新浪微博的網友紛紛發表留言。有網友表示:" 女兒的學費生活費,估計也是自己解決吧 "" 怎麽不向家裏的兩個哥哥要錢 ";還有網友表示:" 有兒子不舍得使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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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河南法院、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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