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印發《關于做好防汛救災和災後重建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要求受災地區監管局和各銀行保險機構,緊緊圍繞受災群衆、受災企業需求,高效助力防汛救災和災後恢複重建工作,幫助受災群衆和企業盡快恢複生産生活。
《通知》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要做好災情應對組織動員,啓動災備應急預案,保障金融資産和重要數據安全,保障基本金融服務和關鍵基礎設施穩定運行。要合理采取差别化支持政策,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和針對性,及時摸排在建項目、授信企業的受災情況,主動聯系受災客戶,提供精準服務。
銀行機構要強化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三農 "、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災區交通、通信、燃氣電力、農田水利、排洪防澇等基礎設施修複重建和改造升級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做好個人客戶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針對受災地區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業、養殖企業和農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開發專項救災信貸産品。
在災後恢複重建方面,支持保險機構積極對接受災地區經營主體災後重建、生産恢複等方面的資金需求。引導保險資金通過保險資産管理産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爲水利、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重大項目提供長期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