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2 月 14 日電 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局網站消息,13 日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 ( 以下簡稱《通知》 ) ,《通知》明确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 13 元 ( 其中檢測服務費每人次不超過 9 元 ) ,多人混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 3 元。《通知》自 2023 年 2 月 15 日零時起執行。
《通知》指出,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抗原、抗體檢測均按照 " 檢測項目 + 檢測試劑 " 的方式收費,檢測試劑按照實際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單人單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 13 元 ( 其中檢測服務費每人次不超過 9 元 ) ,多人混檢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 3 元,不區分普通混檢和政府組織的大規模篩查、常态化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 5 元 ( 其中檢測服務費每人次不超過 1 元 ) ,對于患者就診過程中,公立醫療機構僅提供抗原檢測試劑、患者自測的,不得收取檢測服務費;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最高限價統一調整為每人次 14 元 ( 其中檢測服務費每人次不超過 8 元 ) ,單獨檢測 IgG 或 IgM,總費用不超過 11 元 / 人次。
截圖來源:湖南省醫療保障局網站
《通知》明确,上述價格為全省最高指導價,不區分檢測機構類别和等級,不區分普檢快檢,價格不得上浮,下調不限。
《通知》要求,非公立醫療機構以及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新型冠狀病毒檢測服務,定價應遵循 " 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 " 的原則,體現保本微利、質價相符,倡導參照當地公立醫療機構的檢測價格。
《通知》指出,各類檢測機構應主動在顯著位置公示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價格,嚴格按照規定向群衆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規範自身價格行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單純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的,各類檢測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或一般診療費。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以及相關耗材實施專項集中采購和限價挂網,公立醫療機構和疾控預防控制機構要嚴格執行網上采購政策,在省醫藥集采平台進行采購。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王京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