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臨近
" 酒店刺客 " 成了熱議話題
甚至有人幾個月前訂的房
被取消
據媒體報道,4 月 24 日
福建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接到投訴
消費者陳女士表示自己今年 2 月底
預定了某酒店 " 五一 " 假期的房間
近日酒店卻以 " 酒店需要裝修 " 爲由
要求自己取消訂單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
酒店仍在正常從事經營活動
在陳女士預訂酒店的平台上
" 五一 " 期間客房也仍屬于
" 可預訂 " 狀态
隻不過房間價格已經從
陳女士預訂時的 109 元 / 晚
漲至 597 元 / 晚
執法人員表示
該酒店涉嫌以欺騙方式拒絕履行價格承諾
市場監管部門已立案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記者發現
陳女士的遭遇并非個例
最近,在一些社交平台上," 酒店刺客 " 被頻頻吐槽。有網友表示,熱門城市的酒店價格 " 狂飙 ",讓人無法承受。比如,某海濱城市,平時 100 多元 / 晚的房費,五一期間要七八百元 / 晚。還有的熱門景點,附近酒店漲價 5 倍以上。
記者 4 月 24 日搜索預訂平台發現,江蘇蘇州的一家快捷酒店,平時的報價是 191 元 / 晚,5 月 2 日報價是 431 元,5 月 1 日則是 711 元。陝西西安的一家星級酒店,平時的報價是六七百元 / 晚,4 月 28 日是 1494 元,4 月 29 日 -5 月 1 日是 1935 元 / 晚。
辦理入住時遭遇酒店臨時漲價,該怎麽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假如酒店已和顧客訂立合同約定了房價,并且顧客已經支付了全部的住宿費用,酒店和顧客的合同不僅成立,而且顧客已經履行完畢。而酒店事後随意變卦,要求補足差價的行爲屬于合同違約的行爲,顧客可以要求酒店按照約定繼續履行,如果酒店堅持拒絕履行,顧客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酒店退還已支付的全部住宿費用,并且還可以要求酒店賠償自己額外住宿所造成的價格上漲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酒店擅自解約導緻消費者另行訂房産生損失,酒店應當退還已付款,并支付消費者另行訂房導緻的差價損失。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爲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爲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爲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如果酒店虛構解約理由、虛構價格等以謀求差價不當利益的,該酒店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消費者可以要求酒店支付三倍的損失。
另外,酒店的這種随意漲價的行爲,也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及《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顧客可收集證據向酒店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舉報,一經查實存在價格欺詐或者價格違法行爲,可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 5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的罰款。
多地發聲:" 五一 " 期間不得價外加價
4 月 25 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就 " 五一 " 節假日及旅遊旺季期間價格和競争行爲提醒告誡,其中提到,認真落實明碼标價相關規定。标價要做到真實準确、貨簽對位、标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标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費用。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标價。
湖南長沙發布《關于維護 " 五一 " 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的通知》:
強化價格自律,嚴格落實明碼标價和收費公示制度,價格公示要真實準确、标識醒目;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要嚴格執行定價标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合理制定價格标準,不得價外加價、虛假優惠、誤導性價格标示,不得以隐瞞或者欺詐、虛假誘導等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服務,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福建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向全市旅遊行業經營者發出《價格行爲提醒告誡書》,提出六項要求:
一是自覺守法守規,誠信經營;二是依法明碼标價,不得價外加價,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費用;三是杜絕價格欺詐,不得拒絕履行價格承諾;四是禁止串通哄擡;五是妥善化解糾紛,建立健全售後服務,及時妥善處置投訴;六是加強行業自律,行業組織要積極引導會員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市場監管部門要求相關經營者立即自查整改,主動規範價格行爲。
來源:中國青年報綜合都市時報、法治日報、北京市場監管、揚子晚報、廈門廣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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