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10 月 31 日消息,2024 年 11 月将至,一批影響你我生活的新規即将施行,IT 之家彙總如下:
火車票不用再打印報銷
11 月 1 日起,我國鐵路客運領域将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旅客在行程結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簽)費用後 180 天内,可登錄本人鐵路 12306 賬戶申請開具電子發票。
▲ 電子發票圖樣
對旅客而言,最大的改變是不再需要到火車站、車票代售點、自助機上打印 " 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讓旅客出行更便利。
爲方便旅客和單位,鐵路客運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推行使用中設置了過渡期,過渡期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過渡期内 " 紙電并行 ",旅客仍可使用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報銷,單位也可憑鐵路車票(紙質報銷憑證)入賬,按規定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不得編造突發事件虛假信息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11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故意傳播有關突發事件的虛假信息。國家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應當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産期和哺乳期的婦女等群體給予特殊、優先保護。
無有效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不能上牌
《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産品準入及行業規範管理的公告》11 月 1 日起施行。公安交管部門對 2024 年 11 月 1 日後銷售的、不具有有效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登記上牌。
具體涉及的新規包括:
GB 42295 — 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第 1 号修改單
GB 42296 — 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第 1 号修改單
GB 43854 — 2024《電動自行車用锂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範》
5 種行政審批電子證照推行應用
11 月 1 日起,在全國範圍内推行應用農業農村部本級頒發的《農藥登記證》、《農藥登記試驗單位證書》、《肥料登記證》、《獸藥産品批準文号批件》、《國(境)外引進農業種苗檢疫審批單》共 5 種電子證照,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同步制發、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不再制發上述 5 種電子證照的紙質證照。
北京:居民社區等區域可設立自助售藥機
《北京市藥品零售企業設置自助售(取)藥機管理暫行規定》11 月 1 日起執行,明确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可以依托下轄連鎖門店在大型交通樞紐、旅遊景區、大型購物中心、酒店賓館、居民社區、社區醫療機構、鄉鎮(村)衛生服務中心等區域設立自助售藥機。
上海:優化營商環境,惠企政策 " 一網通辦 "
新修訂的《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11 月 1 日施行,明确各區、各部門應當将惠企政策彙集至" 一網通辦 " 平台,做好辦理事項涉及的适用條件、所需材料、業務規則、審查要點等的精準匹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