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氪獲悉,華泰證券研報表示,美國時間 12 月 1 日,美國财政部和國稅局(IRS)發布了關于《減少通貨膨脹法案》(IRA)中有關新能源汽車稅收抵免條款的拟議指南,明确了對受關注外國實體(FEOC)的定義。華泰證券認爲,總體來看,相比此前最悲觀預期,中國锂電企業出海美國仍存在可能,例如市場關注的甯德時代對福特技術授權的合作模式有可能符合要求。此外,不在約束範圍的結構件、導電劑,以及 IRA 補貼不限制的商用車可能暫時不受影響。